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论_李俊晔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李俊晔

内容节选

第一节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基本问题 一、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之界定 各种纠纷,都可以理解为冲突。本书所称不动产财产权利的冲突,并非广义上的纠纷,而专指同一不动产之上不同权利主体在实现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过程中的冲突,即“一山难容二虎”的情形。本书所探讨的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问题,是以价值视角研究不动产财产权利冲突问题。对于该问题可以绘图描述(如图5.1所示)。 在看待所谓的不动产财产权利的价值冲突问题上,首先要观察冲突的主客体,其次要观察冲突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这两个权利冲突法律问题的观察角度正好与经济学的两个基本假设相对应。经济学上的两个前提假设构成观察不动产财产权利冲突这一法律问题的经济思维基础。一方面,资源的稀缺性在法律世界中表现为不同的权利主体指向同一权利客体;另一方面,经济理性人假设在权利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上的表现,就是多个价值关系互为排斥,多个权利主体均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互不相让,努力实现利益最大化。 图5.1 就此,可以将不动产财产权利的价值冲突问题分解为四个要素,即主体多元性、客体同一性(或不可替代性)、主观排斥性、客观合法性。下面分别进行详述。 1.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之主客体要素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发生于不同主体与同一客体之间,正如一场足球赛一样。如果只有一个人玩一个足球,可能是街头耍球,不成冲突;而如果给足球场上每人发一个足球玩,也不构成冲突。 客体要素——同一标的,不可替代。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发生权利冲突的权利客体为不可替代的同一标的。如果权利客体不具备唯一性,则可以通过替代性方案解决,就不会构成冲突。前面提到本书所讲的权利冲突是“一山难容二虎”的问题,如果是山外有山,则将出现替代性方案,两山两虎构不成冲突。就实践观察,不动产较动产而言更容易发生权利冲突的问题,其原因就在于不动产一般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而很多动产特别是种类物具有可替代性。 主体要素——不同主体,多元需求。多个权利主体与同一权利客体建立起多重的需求与被需求的价值关系,表现出复杂的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复杂的法律权利关系。对于动产而言,因多元主体的多元需求而形成的多重价值关系的情况较少。而不动产由于其市场价值较大、价值属性多样,常常会出现由多个主体共享权利的情形,在交易过程中,也常常会因交易关系的复杂性引发多个价值关系发生冲突。 2.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之主客观要素 客观要素——合法正当,多重并列。多元权利主体与作为不动产的唯一权利客体之间形成多重法律关系。多重法律关系的实质是多重的价值关系,即多个需求与被需求的关系连接于同一价值客体上。所谓多重关系,并非虚拟的关系,而是实实在在的真实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在伦理上,每一重价值关系都是正当的;在法律上,每一重权利关系都是合法的。如果其中的一重关系在伦理上或者以伦理为基础的法律上被否定了,则自然不会再形成多重关系的竞合与冲突。因此,冲突产生的客观基础在于,多重财产权利的价值关系于理有因,于法有据。 主观要素——互相排斥,难以共存。如果多个权利主体需求处于不同层次或者不同方面,权利客体在不同层次或不同方面发挥着不同的效用,满足权利主体不同的需求,则虽然“一山二虎”,仍可相敬如宾,互不干涉。但是,若其中一个权利主体针对权利客体需求的实现必须以其他权利主体的需求无法实现作为代价,则多个需求与被需求的关系互相排斥,无法共存,此时冲突不可避免。由此看来,权利主体的主观需求也是冲突产生的必备要素。 【经验与逻辑5.1】不动产财产权利的价值冲突包括四个构成要素,即主体多元性、客体同一性(或不可替代性)、主观排斥性、客观合法性。 二、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之表里 1.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之利益根本:“理”非“力” 综合上述不动产财产权利的价值冲突的四个构成要素,冲突的实质在于多个需求与被需求的价值关系形成了“狼多肉少”的需求竞合。这种冲突,在哲学语境下,是需求竞合(或价值竞合);在经济学语境下,是利益矛盾;在法学语境下,是权利冲突。 图5.2孙国华:《再论法是“理”和“力”的结合》,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 了解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的本质,是寻找合乎理性的冲突解决方式的理论前提。权利冲突是一种法律现象,有一段关于法的本质的经典论述可以解释权利冲突的本质问题:“世界上有两件东西,缺一不可,这两件东西一曰 ‘理’,二曰 ‘力’。法恰恰是这两件东西的有机结合。来自社会生活的道理,简称为 ‘理’,是法的内容;来自国家权力或国家权力赋予的法律上的效力,简称为 ‘力’,是法的形式。” 对于一种利益冲突现象,如果可以通过“力”的法律判断即可对多个利益关系作出取舍,则不再是一个权利冲突的问题,仅仅是一件普通的纠纷而已。权利冲突发生于多个利益关系均有合法依据的情形,也就是说......

  1. 信息
  2. 法律科学文库编 委 会
  3. 总序
  4. 绪论
  5. 第一节 研究的选题与视角
  6. 第二节 基本范畴与基本理论
  7.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论证方法
  8. 第四节 本书的创新
  9. 第五节 理论框架结构
  10. 第一章 不动产财产权利与价值基本问题
  11. 第一节 物、债二元框架下观察权利属性新范式
  12. 第二节 物、债二元框架下财产权利二维价值体系重构
  13. 第三节 物、债二元框架下财产权利二维价值体系之灵魂
  14. 第四节 余按
  15. 第二章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形态论
  16. 第一节 探寻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之源
  17. 第二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形态的经济基础
  18. 第三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形态之一:保有与利用
  19. 第四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形态之二:处分与交易
  20. 第五节 余按
  21. 第三章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转化论
  22. 第一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转化过程的双重性
  23. 第二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转化之效率与成本
  24. 第三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转化之风险性与完备度
  25. 第四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转化的特殊法律实践
  26. 第五节 余按
  27. 第四章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实现障碍论
  28. 第一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实现障碍之经济基础
  29. 第二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内生性交易障碍:以违约为例
  30. 第三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内生性利用障碍:以相邻关系为例
  31. 第四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外源性交易障碍:以房地产调控政策为例
  32. 第五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外源性利用障碍:以征地拆迁为例
  33. 第六节 余按
  34. 第五章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论
  35. 第一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价值冲突基本问题
  36. 第二节 “自发式”冲突权利归属与衡平救济
  37. 第三节 “诱发式”冲突权利归属与衡平救济
  38. 第四节 别论:“内生性”冲突外部化与“外源性”冲突内部化
  39. 第五节 余按
  40. 第六章 不动产财产权利矛盾调和论
  41. 第一节 不动产财产权利调解之经济分析基础
  42. 第二节 依托事实查明的多轮博弈促调解水到渠成
  43. 第三节 寻找符合帕累托标准的共赢方案
  44. 第四节 通过损益补偿实现利益最大化
  45. 第五节 余按
  46. 结论
  47. 参考文献
  48. 二、中文著作
  49. 三、期刊论文
  50. 四、中文译著
  51. 五、外文原著及文献
  52. 六、其他主要文献
  53. 附录1 经验与逻辑
  54. 第二章
  55. 第三章
  56. 第四章
  57. 第五章
  58. 第六章
  59. 附录2 方法与建议
  60. 第二章
  61. 第三章
  62. 第四章
  63. 第五章
  64. 第六章
  65. 附录3 案例汇总
  66. 第二章
  67. 第三章
  68. 第四章
  69. 第五章
  70.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