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与妇女发展:第三届中德性别平等与发展研讨会论文集_王向梅 主编;【德】贝安娜 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王向梅 主编;【德】贝安娜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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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2021年8月20日,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明确了父亲育儿假制度的地方立法权,全国多地据此陆续出台了父亲育儿假的相关规定。本文撰写于修法之前,旨在为我国立法司法建言献策,时至今日,在立意和论述上仍具有一定价值,因此收录。“父育假”正名 作者简介:潘锦棠,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保障,女性就业与福利。 潘锦棠 摘要:生育保险中有育儿休假这项福利,育儿休假主要有三种形式,即母育假(产假)、父育假和亲子假。父育假在我国的名称有陪护假或护理假等,本文认为陪护假或护理假并不准确,会令人误以为陪护妻子,其实应该是护育孩子。还是称为父亲育儿假(“父育假”)为好,有利于培育父亲亲自照料孩子的理念,在育儿理念上向男女平等迈出“一小步”。培育父亲育儿理念的措施有正名顺言、国家立法、政策鼓励、名人示范和同事影响等。 关键词:父育假;陪护假(护理假) 一、概念:母育假、父育假和亲子假 生育保险中有育儿休假这项福利,育儿休假主要有三种形式,即母育假(产假)、父育假和亲子假。 (一)母育假(产假)假中国法规习惯上使用的“带薪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等说法是不严谨的,这里的“薪金”或“工资”应该是补偿金。法规表述可纠正为“有偿产假”“产假期间全额补偿原有工资”。如果工资替代率为67%,可表述为:“产假期间补偿原有工资67%”。薪金或工资是劳动力“商品化”所得,保险补偿金是“非商品化”所得。 母育假即产假(maternity leave),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母亲产前产后有一定时间休假,专属于母亲,除了极少数国家如美国,大多数国家是有补偿的(有偿产 ),并且,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强制性的产前产后最低休假天数规定。2000年国际劳工大会第88届年会修改通过了《保护生育公约》(第183号),规定产假标准为时长为14周,补偿金为工资替代率67%。各国根据本国情况在时长和偿金的规定上各有不同。 设立母育假是为了母婴健康。生育关系到人类自身繁衍,母亲在此承担主要角色;生育往往危及健康,临产及产后需要恢复身体和哺育婴儿(因此有强制性休假)。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休假补偿,使生育妇女能降低经济顾虑去正规医院,不会因为无力付费而选择土法接生或找街头游医,同时也能使产妇能足时休养,不会因为经济原因而提早去上班,影响身体健康,在婴儿最无助的最初几个月能得到母亲陪护,能降低婴儿安全事故发生率。设立母育假最初也是为了保护女性劳动力,由于工业社会机械化大生产需要大量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年轻妇女走出家门参与有酬劳动,建立产妇休假制度有利于女职工恢复健康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 产假制度源于1878年德国(李西霞,2016),1883年《德国劳工基本保险法》中已经有关于生育保险的规定。各国在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方面的不同,设立生育保险制度的时间也有所不同,欧洲国家工业革命较早设立生育保险也较早,亚洲国家除日本外,均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建立了生育保险。 (二)父育假 父育假(paternity leave)即父亲育儿假(潘锦棠,2001),新生儿父亲有权享有的育儿假期。英语简明定义可参考《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Paternity Leave:Time that the father of a new baby is allowed to have away from work”,Paternity是父亲身份的意思。 父育假休假时间一般在母育假期间,时长一般在一至两周;父育假专属父亲;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给予补偿,偿金有多有少,有的没有,工资替代率一般为40%-100%,父育假一般是自愿选择休或不休,极少数国家规定父亲必休不得放弃(比如智利,葡萄牙等)(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2014)。父育假也起源于欧洲,1974年首先在瑞典实行;父育假还没有国际公约,但已经在许多国家普及开来,根据国际劳工组织资料,1994年有41个国家有法定父育假,2013年上升到79个(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2014)。 父育假有利于促进男女就业平等,男职工也“休产假”会减少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对女性的统计性歧视,提高女性的就业竞争力。父育假还内含新理念,即父亲应该亲自照料孩子。男人的家庭责任从来就有,传统观念只要求男人挣钱养家,男主外女主内,并不强调男人亲自照料孩子。父育假突出了父亲照料孩子的责任。新理念是社会现实催生的结果,即女性劳动参与率和就业率越来越高,与男性的差距不断缩小,双职工家庭越来越多,“奶爸”也渐渐被社会接受。 (三)亲子假(parental leave) 亲子假也称双亲育儿假或亲职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 狭义亲子假就是在法定产假(母育假)过后继续延伸的休假。亲子假的时长一......

  1. 信息
  2. 德方序言
  3. 中方序言
  4. 如何以公共服务构建性别公正
  5. 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政策视角下中国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
  6.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回顾与展望:基于妇女发展的视角
  7. 中国生育保障70年:回顾与前瞻
  8. 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9.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托育政策的回顾与展望
  10. 我国倡导父亲育儿假的困境探讨
  11. “父育假”正名
  12. 三孩生育政策背景下实行男女职工等长等薪的亲职假制度及其重大现实意义
  13. 我国陪产假制度之法律规制反思
  14. 90后女性生育保障的需求与对策研究
  15. 父道的社会建构与传递
  16. 德国女性养老保障的问题与展望
  17. 城市失独家庭养老社区照顾模式探究
  18. 河南省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情感需要研究
  19. 护理责任与职业工作的平衡
  20. 男女同龄退休问题研究
  21. 新机遇还是新策略:残疾女性互联网就业经历个案研究
  22. 山东省妇联“大姐工坊”发展的经验、问题及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