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前沿(第八卷)_陈泽宪 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陈泽宪 主编
内容节选
刑法理论刑法学的经济分析周维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周维明 摘要:在当今的刑法学研究中使用经济分析方法,已经屡见不鲜。本文在考察刑法学的经济分析的内涵、地位,并阐明其基本主题、目标与理论预设的基础上,先后研究了经济分析方法在刑法哲学、刑法教义学、刑事政策学和刑事诉讼法学中的运用,最后提出了四项已经得到证实的结论和两项悬而未决的争议,以期抛砖引玉,唤起刑法学学术共同体对此问题的关注。 关键词:刑法学 经济分析 效率 公正 一 刑法学的经济分析概说 (一)绪论参见〔美〕哈维兰《文化人类学》,瞿铁鹏、张钰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366页。参见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第452页。参见〔德〕克劳斯·罗克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译者序,第1页。See John Quiggin,Zombie Economics:How Dead Ideas Still Walk Among U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0),p.211.参见林东茂《刑法综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第10页。 在当今的刑法学研究中,使用经济分析方法已经屡见不鲜了。其原因很简单:像法律这样的正式的社会约束,总是在试图精确和明确地调整人们的行为。 刑法建立在剥夺性痛苦基础之上,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的刑罚来规制人们的行为, 对其精确性和明确性的要求理所当然是最高的,因此,按照王世洲教授的说法,以刑法为研究对象和问题视域的刑法学也应当是一门“最精确的法律科学”。 而经济学以数学和逻辑学为基本理论工具,故而具备了其他社会科学所不具备的内在一致性, 最易对知识的精确性与有效性进行客观验证。 所以,在刑法学研究中使用经济学的理论建构与分析方法以获致尽可能精确的答案,也就不足为奇了。参见林东茂《刑法综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第10页以下。 经济分析方法在刑法学中的运用也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抵制,林东茂教授就对刑法学的经济分析提出了强烈的质疑。 林东茂教授似乎将经济学的方法论纳入了自然科学的范畴。 首先,各个知识领域都有其独特内涵与研究方法:自然科学 惯于运用方法论上的唯名论(Methodological Nominalism),以化约的公式描述自然界的因果律,因此可以排除价值思考,不理会本质问题;而刑法学则须谨守方法论上的本质论(Methodological Essentialism),需要层层深挖合理性的基础,故而自然科学的观念不可套用于人类世界,刑法知识自然也不能进行经济分析。 其次,经济分析的目的,在于追求资源分配的经济效益;而刑法所涉及的是伦理问题,而非资源分配,此与经济学的本质有极大分野。 最后,刑法的基本信念在于实现正义,不能如经济学那样过度讨价还价。参见林东茂《刑法综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第12页。 林东茂教授据此得出结论:经济分析在刑法评价中没有插嘴的余地。 林东茂教授的观点存在对经济学的很多偏见和误解,故而不能得到笔者的完全赞同,理由在于以下几方面。〔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朱志泰、陈良璧译,商务印书馆,1964,第26页。参见〔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微观经济学》,萧琛主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12,第6页。 首先,经济学并不是自然科学(尽管其相当接近于自然科学)。按照现代微观经济学体系的奠基人马歇尔教授的说法,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类一般生活事务的学问”, 因此,经济学完全可以运用到人类世界中。另外,经济学也并不排斥价值思考。经济学分为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实证经济学讨论社会事实,而规范经济学涉及伦理信条和价值判断。 因此,以价值思考为导向的刑法知识完全可以进行经济分析。参见〔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微观经济学》,萧琛主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12,第4页。 其次,应当承认,刑法所追求的终极伦理目的是为社会上的每个人的法益提供完备无遗的保护。但这一目的仅仅是应然的价值追求而已。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任何人都必须承认经济学的如下定理——物品和资源是稀缺的,因此社会必须考虑资源分配问题,以确保最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 在刑法中也是如此,国家和社会为刑法投入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对每个人的法益的保护不可能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因此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研究如何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以使实然的刑事司法系统的运行状况和社会效益尽可能地接近刑法应然的价值目标,合理可行而且无可厚非。参见〔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微观经济学》,萧琛主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12,第35页以下。See Paul Krugman & Robin Wells,Economics(Worth Publishers,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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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委会
- Contributors
- 卷首语
- 检察管理与检察权的公正行使
- 走向法治国刑事程序的两个突出问题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律制度
- 论被害人生命法益处分权之限制
- 刑法学的经济分析
- 刑事被告对国外不利证人之质问权
- 中德排除非法口供规则刍议
- 突出的程序问题:国外取证
- 为什么死刑在消失?
- 恐怖主义、被害及对恐怖主义受害者的补偿
-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补充性原则的规范分析
- 国际犯罪构成论体系新考
- 论法人的国际刑事责任
-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国家关系
- 德国的国际刑法?
- 论我国刑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