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五版 全二册)_刘宪权 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刘宪权 主编
内容节选
第三编刑罚概论 第十四章 刑事责任 作为法律责任体系中的构成要素,刑事责任在整个法律责任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刑事责任的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开始被重视并逐步系统化,无论是在研究的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为刑法理论研究范围拓展了新的领域和新的思路。刑事责任理论基本范畴的研究由此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刑事责任本身也已经成为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成为刑法中关联犯罪与刑罚的重要规范内容。刑事责任理论研究在丰富了法律责任体系内容的同时,其研究的逐步规范化、体系化,对于其他的法律责任的理解和研究也具有深远意义。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 刑事责任是刑法学中的一个基本范畴,刑法典中有关犯罪和刑罚的规定,都是围绕“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如何追究刑事责任”而展开的,因此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对于什么是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上意见不一。从刑事责任理论产生开始到现在,关于刑事责任概念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法律责任说 法律责任说认为,刑事责任是因为犯罪行为而应承担的刑事法律所规定的责任。该说明确指出了刑事责任是刑法上的责任,为法律责任的一种,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没有指出刑事责任的实质内容和本质,并且在逻辑上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因而是不全面的。 (二)法律后果说 法律后果说认为,刑事责任是犯罪主体因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而必须承受的由法院依法确定的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该说较为准确地反映了刑事责任的一般性特征,但从客观表现来看,刑事责任仅是犯罪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之一,并不等同于法律后果。法律后果说并不能将刑罚概念与其区分开来,须加以完善。 (三)否定评价说 否定评价说认为,刑事责任是国家根据刑事法律对犯罪人及其犯罪行为所作出的否定评价或谴责。该说站在国家本位的立场从价值判断的角度指出了刑事责任的实质,值得肯定,但是该说没有体现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也过分强调了刑事责任在伦理、道德方面的意义,显得过于抽象。 (四)刑事义务说 刑事义务说认为,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犯罪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义务。该说试图从犯罪人的角度来揭示刑事责任的法律性质,应予以肯定。但义务一词的本义更加接近一种职责、分内的事,即积极意义上的责任,而刑事责任应该是一种消极责任,因此把刑事责任理解为刑事义务是欠妥的。 (五)刑事强制说韩忠谟著:《刑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3页。 刑事强制说认为,刑事责任是国家对犯罪人施行的一种强制方法或刑事处罚。例如,“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实施犯罪的法律后果,即对犯罪人适用国家强制手段——刑罚”。 该说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即将刑事责任等同于强制方法或刑罚,否定了刑事责任的独立意义,也未能正确揭示刑事责任的内涵,因而是不科学的。 由于刑事责任范畴本身具有多重含义,试图将刑事责任的概念作单一的或排他性的理解是不合实际的。绝对化的责任说、后果说、否定评价说、义务说及强制说等都是片面的,都只是把握了刑事责任的局部特征。因此,在对刑事责任进行定义的时候,既要注重对各种学说合理部分的吸收,又要从整体上对其本质内涵作合理的把握。要给刑事责任下定义,应当从刑事责任的本质出发,其含义包括刑事责任的原因、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主体、刑事责任的内容等方面。刑事责任的本质,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可以理解为体现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对犯罪的一种否定性评价。刑事责任的原因主要为犯罪本身,刑事责任的根据主要包括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刑事责任的主体包括追究主体和承担主体,刑事责任的内容是以刑罚为主的法律惩罚或否定性评价。因此,基于以上各个方面,刑事责任的概念可以概括为:刑事责任是由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否定性法律评价。 二、刑事责任的属性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法律责任相比,刑事责任具有以下属性: (一)刑事责任的严厉性 刑事责任的这一特征最为明显地表达为刑法的制裁手段的严厉程度。作为刑罚方法,其不仅可以通过国家强制力量对公民的财产进行剥夺,对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某些资格进行剥夺,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剥夺,甚至可以剥夺公民的生命权利。这些都是其他的法律责任所不具备的。但是,对于刑事责任的这种性质必须具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因为其严厉性特征就错误地将其作为解决所有法律问题的手段,不能将有深刻社会根源而发生的犯罪寄希望于通过刑事惩罚完全得以解决,更不能简单地将其他法律无法解决的问题轻易地视同为刑法意义上的问题,随意动用刑事惩罚的方式加以解决。正是因为刑事责任的严厉性特征,刑法的适用更应该审慎对待。 (二)刑事责任具有强烈的国家性 刑法作为司法法,作为禁止性规范,其强烈的国家属性是极为明显的,表现出国家权力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分配和对抗。在形式上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
- 信息
- 本书撰稿人
- 上册
- 第一编 绪论
-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 第二编 犯罪论
- 第五章 犯罪构成
- 第六章 犯罪客体要件
- 第七章 犯罪客观要件
- 第八章 犯罪主体要件
- 第九章 犯罪主观要件
- 第十章 犯罪阻却事由
- 第十一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 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
- 第十三章 罪数形态
- 第三编 刑罚概论
- 第十五章 刑罚概述
- 第十六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 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及其制度
- 第十八章 刑罚执行制度
- 第十九章 刑罚消灭制度
- 下册
- 第四编 罪刑各论
-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二十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二十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第二十五章 侵犯财产罪
- 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 第二十八章 贪污贿赂罪
- 第二十九章 渎 职 罪
- 第三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 主要参考书目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