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讲(图解版)_傅思明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傅思明
内容节选
第三讲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纪律处分运用,又称为“纪律处分适用”,是指纪检机关或者有关党组织根据违纪主体的违纪事实,在确定违纪性质的基础上,按照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衡量违纪主体是否应当承担党纪责任以及应当给予何种纪律处分或者纪律处理措施。纪律处分运用规则,是指实施党纪处分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或者准则,其所要解决的是认定党员或党组织构成违纪后,如何运用相关规定的处分类型和处分幅度作出处分决定的问题,包括给予何种处分以及处分的严厉程度。 一、从轻和减轻处分运用规则 从轻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条例》中除了少数非常严重的违纪行为直接规定了开除党籍处分,大部分违纪行为都规定了一定的处分幅度。如果违纪的党员具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从轻处分情形,包括“可以”和“应当”从轻处分,就可以依照规定在相应的处分幅度之内给予较轻的处分。需要注意的是,《条例》中很多违纪行为都规定了很多情节加重犯或结果加重犯,存在多个处分幅度,从轻处分并非在该行为规定的所有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而是首先要综合考虑违纪党员的违纪情形,确定其应当适用的处分幅度,进而在该幅度之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减轻处分,是指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先要综合考虑违纪党员的违纪情形,确定其应当使用的处分幅度,再根据是否具有《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减轻处分情节,在此幅度之下减轻一档给予处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种处分类型的违纪行为,直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再适用减轻处分规定。此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即要满足两种情形:一是由中央纪委直接决定;二是经省(部)级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这里排除了副省级市纪委。因为减轻处分是有幅度限制的,只能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但实践中案件查处工作是非常复杂的,案件情况更是千差万别,尤其是多人参与的共同违纪和集团违纪案件,查处难度非常大。要分化瓦解共同违纪和违纪集团,在紧急情况下挽回损失或者避免严重危害后果发生,就可能需要突破《条例》关于减轻处分幅度的一般规定。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违纪的党员具有以下几种情形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主动交代是指违纪的党员在组织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核实和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此时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只适用于交代的违纪行为,不适用于未主动交代的其他违纪行为。(2)“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组织核实、立案审查”是指党组织已经针对违纪党员的违纪问题启动了相应的责任追究程序,此时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表明了其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工作。(3)“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首先,必须是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如果是检举同案人,必须是检举同案人在共同违纪之外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其次,必须经查证属实。(4)“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首先,必须是违纪的党员主动为之,而不是在组织查处违纪行为后被迫为之;其次,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实施了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并且达到了目的,损失得以挽回、不良影响得以消除或者危害结果并未发生。(5)“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这里的违纪所得包括赃款、赃物和其他违纪所得利益。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只适用于违纪的党员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而不包括相关机关主动采取强制措施扣押、查封的违纪所得,以及涉纪的党员未主动上交的其他违纪所得。(6)“有其他立功表现的”。这是对于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的兜底性规定,违纪的党员除了满足上述集中情形外有其他能够反映其悔过态度良好,有利于节约查处成本、减轻违纪行为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立功表现,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主要表现为:提供查处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违纪违法活动的;协助相关机关控制其他违纪党员的;等等。 深阅读 免予处分是确认被审查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纪,本应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但由于被审查人具有规定的从轻、减轻处分情节,经批评教育或者作出组织处理后,免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被审查人处分。免予处分并不表示被审查人没有构成违纪。但是,免予处分不是处分。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并下达免予处分决定书,存入被审查人档案。......
- 信息
- 导言
- 第一讲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 第二讲 违纪与纪律处分
- 第三讲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 第四讲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和其他规定
- 第五讲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六讲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七讲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八讲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九讲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 第十讲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