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司法制度_陈光中 等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陈光中 等
内容节选
第六章新征程与新成就:2012—2018年 一、概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至14日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会议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由此开启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制改革两个层面齐头并进的新局面。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明确:(1)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2)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3)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此次会议开启了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与前两次司法改革不同的是,此次司法改革直接由中央领导,由中央政法委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2013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央深改小组”)成立,该小组负责本次司法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1)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2)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并严格司法责任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3)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4)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此次司法改革由中央顶层设计并统一部署,改革力度大、任务重。具体表现在:第一,本轮改革涉及司法职权配置等深层次问题。2014年6月6日,中央深改小组第3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中所涉及的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举措,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影响。第二,此次改革涉及地域广。2014年以来,先后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两批改革试点。2015年12月9日,中央深改小组第19次会议同意于2016年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11月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及《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形成。 下文仅就十八大至2018年6月间的刑事司法改革情况予以重点阐述。 二、司法组织改革 (一)设立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数据来自2017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0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巡回法庭,以更好地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地方人民法院工作的职能并方便当事人诉讼。2014年12月2日中央深改小组第7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
- 信息
- 《中国现代司法制度》序言
- 本书作者
- 第一编 司法组织与刑事诉讼制度
- 第一章 萌芽与源流:1921—1949年
- 第二章 废除与创建:1949—1957年
- 第三章 挫折与灾难:1957—1976年
- 第四章 转折与发展:1976—1996年
- 第五章 深化与进步:1996—2012年
- 第六章 新征程与新成就:2012—2018年
- 第二编 民事诉讼制度
- 第一章 早期摸索:1921—1949年
- 第二章 起步与探索:1949—1991年
- 第三章 转型与发展:1991—2007年
- 第四章 改革与完善:2007—2014年
- 第五章 深化改革:2014—2018年
- 第三编 行政诉讼制度
- 第一章 分散立法起步阶段:1949—1989年
- 第二章 统一行政诉讼制度初步形成阶段:1989—2000年
- 第三章 司法解释完善行政诉讼制度阶段:2000—2014年
- 第四章 修法完善行政诉讼制度阶段:2014—2018年
- 第五章 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初步形成阶段:2015—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