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治要_高宏存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高宏存

内容节选

(一) 【原典】亲:亲属。贵:显贵。 罚避亲 贵 ,不可使主兵。 ——(春秋)管仲《管子·立政》 【注释】 【译文】 执行刑罚时回避亲友和权贵的人,不能任命他带兵。 (二) 【原典】度:标准,法度,制度。 正法直度 ,罪杀不赦;杀谬必信,民畏而惧。武威既明,令不再行。 ——(春秋)管仲《管子·版法》 【注释】 【译文】 法律公正,标准明确,有罪就应罚,绝不宽宥;诚信执行法制,百姓就会敬畏。权威已经彰明,就不需要反复重申法令了。 (三) 【原典】度量:计量长短、容积轻重的统称。断:判定,决定。 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 断 之。 ——(春秋)管仲《管子·任法》 【注释】 【译文】 法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在法律面前没有关系远近、高低贵贱之分。 (四) 【原典】别:区别。殊:特殊。 不别 亲疏。不殊 贵贱,一断于法。 ——(西汉)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 【注释】 【译文】 应当不区别犯法者是否与自己亲近或疏远,不对贵族或者平民区别对待,都统一地受法律约束,以法律来裁决。 (五) 【原典】画一:划一。 夫刑赏之本,在乎劝善惩恶,帝王之所以与天下为画一 ,不以贵贱亲疏亏轻重者也。 ——(唐)吴兢《贞观政要·刑法》 【注释】 【译文】 刑罚和奖赏的关键,在于劝人从善并且惩治恶行,这也是帝王和天下百姓都同样遵行的原因,不能够因为某个人贵或贱,亲或疏而轻重有别。 (六) 【原典】甑生:即高甑生,唐太宗的功臣。 若甑生 获免,谁不觊觎?有功之人,皆须犯法。 ——(唐)吴兢《贞观政要·刑法》 【注释】 【译文】 如果高甑生得到免刑,那么谁会不存侥幸之想呢?那么凡是有功之臣,都一定会犯法。 (七) 【原典】诚:诚然,确实。妄:私自,妄自。 诚 以法者天下之公,不可以私意妄 有所轻重也。 ——(明)余继登《皇明典故纪闻·卷三》 【注释】 【译文】 法律确实是天下的公器,不能够因为私人情感而妄自作出或轻或重的处罚。 【国学常识】“法”之词源 法古写作“灋”(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屈的人。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又有记载云“法”是一种与鹿和牛类似的神兽,在古代人们将它作为断案的工具。每当办案时出现多个嫌疑人的时候,人们通常把它放出来,它如果用犄角顶谁,谁就是罪犯。古人把这种生性正直、专触不直者的神明裁判者——廌纳入法的范畴,显然赋予了法的正直而无偏颇的价值内涵。 【国学故事】郑成功执法如山 郑成功(1624—1662),是我国明末清初著名的民族英雄,原名福松、森,号大木,福建南安县石井村人。其父郑芝龙,是南明隆武朝“建安伯”,曾组织向台湾移民,积极开发台湾岛。清顺治二年(1645年),21岁的郑成功在福州受到隆武帝朱韦健的召见,颇多赏识,被认为本家,赐他国姓(朱),改名成功,因此中外尊称之为“国姓爷”。清顺治十年(1653年),南明永历帝(朱由榔)又封他为“延平郡王”。 有一天,郑成功正在石台上督视水师操练,忽然一位随从禀告郑成功,说路口有一老伯,恳求面见郑成功。郑成功的叔父郑鸿达急忙摆手对随从说:“国姓爷忙于军务,岂有闲暇办理国事?有何冤情待我回寨后另行审理。”但郑成功听说那位老伯口称案情重大,就吩咐召他来见。郑鸿达忙把郑成功拉到一旁,耳语了一阵。坐在一旁的董氏夫人这时忍不住问郑成功:“有冤理应问清,何故如此不明不白?”郑成功左右为难,心中暗想:不以军法论处,有损郑家军声望;若按军纪制裁,又有伤董氏夫人之心。原来,郑家军的“虎骑亲军”中有一位将领叫董源,也就是董氏夫人的堂兄弟,强抢老伯的女儿,后又将其抛入江中活活淹死。那老伯告到郑鸿达帐前,反被他毒打一顿赶了出去。“人命关天,岂能轻赦?宗亲犯法,更难宽容。董源辱杀民女,罪应斩首,以儆效尤;鸿达袒亲违法,罚银30两,以为鉴戒!”郑成功喝令把董源押出去斩首,同时又责令叔父郑鸿达拿出30两银子交给老伯,作其安家度日费用。郑成功站在石台上,威严地对在场的将士们说:“日后,无论是谁,但凡违军法、害黎民,本藩尚方宝剑定然不饶。”说到这里,“嗖”的一声抽出腰间那柄熠熠闪光的宝剑,向着巨石猛然劈下,厉声大喝:“斩其头如劈此石!”至今,“海上视师”石上,还留着这个裂痕。 位于郑成功故乡福建省南安市石井镇海边的“海上视师”石 【现实启悟】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习近平同志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座谈会等重要的场合中,均不断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重点在于领导干部要肩负起其中的主要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从依法治国的角度审视领导干部的特殊性,其核心便在于这些关键少数手中所掌握的权力。这些权力既是政治责任的需要,同时更是法治责任的基础。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这反映了从古至今立法......

  1. 信息
  2. 总序 做传统文化的践行者
  3. 序言
  4. 第一篇 礼法治国
  5. 一、以礼法治天下
  6. (一)
  7. 二、法为天下之公法
  8. (一)
  9. 三、法之威严不可侮
  10. (一)
  11. 四、法治愈于人治
  12. (一)
  13. 五、法治以礼治为旨归
  14. (一)
  15. 第二篇 尺度条规
  16. 一、因人以作法
  17. (一)
  18. 二、制法当本末相参
  19. (一)
  20. 三、有法必依
  21. (一)
  22. 四、无法则类举
  23. (一)
  24. 五、法以信为本
  25. (一)
  26. 第三篇 德法相济
  27. 一、治国当明德慎罚
  28. (一)
  29. 二、刑不厌轻,罚不患薄
  30. (一)
  31. 三、执法当宽猛并济
  32. (一)
  33. 四、持法当矜恕
  34. (一)
  35. 五、执法当宽仁无私
  36. (一)
  37. 第四篇 法理人情
  38. 一、以法治代人治
  39. (一)
  40. 二、德治当中有人情
  41. (一)
  42. 三、可法外用情
  43. (一)
  44. 四、原心以定罪
  45. (一)
  46. 五、亲亲相隐有底线
  47. (一)
  48. 第五篇 公正无私
  49. 一、亲疏贵贱皆断于法
  50. (一)
  51. 二、不为权势而挠法
  52. (一)
  53. 三、诛不避贵,赏不遗贱
  54. (一)
  55. 四、执法罚当其罪
  56. (一)
  57. 五、不因才而屈法
  58. (一)
  59. 第六篇 执法严明
  60. 一、执法须明正典刑
  61. (一)
  62. 二、断狱当以法为准
  63. (一)
  64. 三、不以至尊喜怒毁法
  65. (一)
  66. 四、三尺之法绳四海之人
  67. (一)
  68. 五、弹劾重罪不拘常规
  69. (一)
  70. 第七篇 执法为民
  71. 一、法以便民为本
  72. (一)
  73. 二、法治以惩恶护民为要
  74. (一)
  75. 三、以教化讼,使民不争
  76. (一)
  77. 四、轻罪可将功补过
  78. (一)
  79. 五、以法令禁约匡风俗
  80. (一)
  81. 第八篇 行法用人
  82. 一、执法者须身先示范
  83. (一)
  84. 二、执法者须精通律文
  85. (一)
  86. 三、执法者须刚直不阿
  87. (一)
  88. 四、执法者当有仁德之心
  89. (一)
  90. 五、执法者须明辨是非
  91. (一)
  92. 第九篇 明察慎刑
  93. 一、冤狱当杜绝
  94. (一)
  95. 二、断狱当明察秋毫
  96. (一)
  97. 三、断狱当明允
  98. (一)
  99. 四、可越次平冤狱
  100. (一)
  101. 五、刑讯不可滥用
  102.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