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市场:行动与规则的视角_朱海就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朱海就

内容节选

第九章本章内容首发于《学术界》2017年第8期,略有改动。理性与道德:安·兰德与米塞斯学术思想比较 何谓“道德”?简言之,道德是一种价值体系。从功利主义与演化的角度看,道德是增进福利的理念与行为准则,准确地说,是关于什么行为可以接受,或值得尊敬的行为准则,本章将说明理性与这个意义上的道德的关系。我们将首先阐述奥派与安·兰德对“理性”概念的不同认识,然后说明“从理性到道德”的两条不同路径,接着讨论利己与利他的问题,最后基于哈耶克对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的区分,并结合安·兰德的思想,提出“天赋道德”与“人赋道德”的概念。 一、比较奥派的“理性”与安·兰德的“理性” 奥派经济学家米塞斯把“理性”视为对人的最一般意义上的假设,比如,人的行为是有目的的,人总是尽可能地减少自己的不适等等。在米塞斯看来,这种假设也是建立在对人的心智特征的认识之上的,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的行动是有逻辑的,人根据自己的逻辑来行动;二是人具有理解他人行动的意义的能力,虽然理解不一定准确。这两个方面都是正常人所具备的,因此,人都是理性的。在米塞斯的行动学中,理性与行动是同义的,只要一个人选择他认为可取的手段,即便这个手段没有达到他的目标,他也是理性的。这种理性的定义是最一般的,他不要求人有正确的逻辑,不正确的逻辑也是理性的。相比米塞斯,哈耶克更强调“理性不及”,他视“理性”为文明的产物,而不是文明的原因。另外,哈耶克也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扩展了米塞斯的理性概念。米塞斯:《人的行为》,夏道平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5年,第18页。米塞斯:《人的行为》,夏道平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5,第18页。她在小说中塑造了多个理性的“理想人物”,如高尔特。 安·兰德虽然也认为人具有上述心智结构,但与米塞斯的不同之处在于安·兰德更强调理性是个体认识世界的手段。作为认识手段的理性,其内涵会相对窄一点,比如安·兰德把欲望,包括感觉、情感、奇想和愿望,甚至还有信仰都排除在“理性”之外,认为欲望无助于个体认识客观实在,但在米塞斯更为广义的“理性”概念中,理性更多地指向手段的选择,而较少涉及目标的来源,米塞斯不像安·兰德那样把理性与欲望、情感对立起来,“即使在感情激动时,手段和目的也会被考虑到”, 在米塞斯看来,理性的人也是有七情六欲的人,有情有欲并不意味着不理性,人通过理性可以控制情感,情感并不构成对理性的破坏,他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正在于他会着意于调整他的行动。人这个东西,有自制力,能够操纵他的冲动和情欲,有能力抑制本能的情欲和本能的冲动”, 概而言之,对于“理性”,虽然两者都强调“心智”,但奥派的理性是“关于真实人的假设”,而安·兰德的理性则是“理想建构”,“理性人”就是她“客观价值”的化身和代言人,是我们在现实中很难找到的“巨人”。 奥派并不要求理性人能够“正确地”认识事物,理性只是体现个体的一种意识的“能力”,从这点看,奥派的理性是“康德式的”,理性作为“能力”而言是一种客观事实,但安·兰德赋予“理性”本身以客观性,可见,她对“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认为只有与客观实在联系在一起的意识才是理性的,也正是这种“实在”的存在才使得“理性”成为可能,或者说,“理性”是因为有客观实在的存在,而不是意识本身。从把“理性”作为认识事物的“能力”意义上看,安·兰德与奥派是共通的,奥派所定义的“理性”是安·兰德“理性”概念的基础,如安·兰德也认为,理性人的利益是不会相互矛盾的,那么怎么才能做到不相互矛盾呢?这就需要“逻辑”,而奥派正是把逻辑看作是理性的重要方面。爱因·安·兰德:《新个体主义伦理观——爱因·安·兰德文选》,秦裕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第175页。 在安·兰德的笔下,“理性”与“理智”在很大程度上是同义词,如她所说“利己的人是通过理智的引导来选择目标的”, 一个人的目标和手段都需要经过“理智”的确认。奥派(尤其是米塞斯)虽然也接受“理智”,但那只是在前述心智结构上接受理性人是理智的,并不像安·兰德那样赋予“理智”以“客观价值”的内涵。爱因·安·兰德:《新个体主义伦理观——爱因·安·兰德文选》,秦裕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3年,第174页。 安·兰德认为,一个人只有他自己知道什么对他是重要的,不同的重要性是可以“排序的”,即从最重要的到次要的,然后再到更不重要的等等,这一价值排序是由理性人自己来认定的,理性的人总是首先满足他认为最主要的价值,“拒绝牺牲更高的价值而屈从于低的价值和无价值”。 安·兰德的这一“价值由理性人自己认定”与奥派(特别是米塞斯)经济学的“主观价值”(边际思想)是一致的,这也表明安·兰德的“客观主义”伦理观并不构成对奥派“主观主义”的否定。 安·兰德的“理性”也是对人提出的要求,为理性施加了一个人为的判断标准,即“现实”,要......

  1. 信息
  2. 福斯教授序
  3. 张维迎教授序
  4. 前言:行动-规则:理解市场的新框架
  5. 第一篇 以“人的行动”为基础的经济学方法论
  6. 第一章 经济学中的“人的行动”
  7. 第二章 处理复杂现象的经济学方法
  8. 第三章 理性与主观主义
  9. 第四章 企业家、均衡与市场过程
  10. 第五章 “理论”与“历史”的辨析
  11. 第二篇 市场基于规则
  12. 第六章 货币与价格
  13. 第七章 资本的时间与结构:从庞巴维克到拉赫曼
  14. 第八章 企业的性质:“企业家定价”还是“定价企业家”
  15. 第九章 理性与道德:安·兰德与米塞斯学术思想比较
  16. 第三篇 市场是协调的过程
  17. 第十章 价格如何协调市场:干预主义的谬误
  18. 第十一章 协调视角下的“无政资”
  19. 第十二章 哈耶克自发秩序论的三大误读
  20. 第十三章 论市场的公共利益:“外部性”不意味着“市场失灵”
  21. 第十四章 大数据、认知与计划经济
  22. 第四篇 “行动规则”框架的应用
  23. 第十五章 企业家与经济增长
  24. 第十六章 “合约”抑或“行动”视角的产权:驳张五常等人的“地方政府竞争”论
  25. 第十七章 改革是制度生成的过程
  26. 结束语 行动-规则:一个强大的分析工具
  27. 参考文献
  28. 后记
  29. 学者评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