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法律故事书(第五版)_代晓琴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代晓琴

内容节选

2.借条中的诡计 暑假,十年寒窗苦读的小轩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高兴之余他开始为学费发愁了。这时,他想起五年前父亲曾借给二叔两万元,便和父亲拿着借条去催款。没想到二叔只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连一点还钱的意思也没有,还扬言写了借条并不意味着就得还钱。小轩对二叔的态度倍感意外,但他拿着借条看了半天也没看出端倪。 小轩心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便和二叔争执起来。不想,二叔竟然气焰嚣张地说,不管小轩告到哪里,他都不怕。为了能让二叔还钱,父亲心一横,决定把二叔告上法庭,于是他拿着借条找了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一看,遗憾地告诉他借条已不具备法律效力。这让小轩父子瞠目结舌…… 小轩在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子俩相依为命。为了供小轩上学,父亲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攒下两万元,打算留给小轩上大学用。 二叔一家住在城里。平时两家基本没什么来往。 五年前的一天,二叔提着丰厚的礼物突然从城里来到小轩家。一番攀谈之后,他说出自己的苦衷。原来,二叔的公司遇到了严重的资金问题,他希望小轩的父亲能帮忙想想办法。 小轩的父亲生性憨厚,见兄弟有难,说什么也得帮一把,他决定把攒下的两万元借给二叔。但转念一想,那钱是供小轩上大学用的,便迟疑了一下。 二叔看出小轩父亲的心思,忙说半年之内公司就会有起色,到时候他就会把钱还上。 小轩父亲掐指一算,小轩上大学还早,便慷慨地把钱借给了二叔。 二叔拿到钱之后,感激涕零地写好借条,并在借条上注明了半年的还款期限,还口口声声保证到时一定连本带利归还。 小轩父亲见二叔言辞如此恳切,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半年一晃而过,到了二叔还款的期限。但恰好此时,二叔的公司出了更严重的经济危机。小轩的父亲见状,也就没多问。 一年后,二叔的公司有了很大起色。小轩父亲以为二叔应该还钱了,但二叔那边一点还钱的动静都没有。 碍于面子,小轩的父亲也不好直接问二叔要。但他心里还是希望二叔尽快还钱,便抽时间去了趟小轩的二叔家。 二叔见到小轩的父亲,显得非常热情,大谈公司正在拓展业务,还说一旦成功,几百万、几千万都不在话下。 小轩父亲心想,既然兄弟的公司办得如此大,自己区区的两万元算得了什么?再说,借条在手,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于是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就这样,四年时间很快过去,这才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借条是小轩的二叔亲自所写,怎么会不具备法律效力?”小轩的父亲一想到儿子的学费没了着落,便忍不住老泪纵横。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你们状告二叔借钱不还,属于因财产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诉讼时效期间也为三年。”律师无可奈何地耸耸肩,“你在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情况下,过了四年才提起诉讼,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所以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之前,我同学家也有一起关于借条的案件,人家就胜诉了。”小轩在一旁不服气地说。 “那件案子的借条上没有标明还款日期。《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还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为20年,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那起借条案件的辩护律师就是他们面前的这位律师,她耐心地解释,“他们胜诉的关键在于借条上没有标明还款日期,所以诉讼时效为20年。” “如果当初二叔没有写明还款时间,那么诉讼时效就应为20年了。”小轩明白过来了。 “这是你二叔的诡计。”小轩父亲直后悔当初顾及兄弟情谊,耽误了追债时机,捶胸顿足起来。 “无可挽回了吗?”眼看就要开学,小轩急得不得了。 “除非你能提供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你二叔讨债的证据。”律师很同情小轩父子,她若有所思地说。 小轩眼睛一亮,想起两年多以前父亲病重的时候,他曾经向二叔讨过一次债,为了不让父亲知道,他悄悄地发了信息给二叔,二叔回信息说过一段时间还钱,之后也没有回音。 “信息还在吗?”律师一听,立即来了精神。 “在!”小轩拿出手机,很快翻出那条信息。 律师一看,信心百倍地表示,官司一定能胜。有了律师的肯定回答,小轩父子果真把二叔告上法庭,结果胜诉。 “借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怎么还……”休庭后,二叔沮丧地低垂着头。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小轩在借条没有过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还款要求,引起了诉讼时效的中断,故诉讼时效从两年多前重新计算,法院当然予以支持。”律师解释得头头是道。 “兄弟,你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呀!”小轩的父亲意味深长地说。 不久,二叔怀着歉疚的心情归还了欠款,小轩得以顺利继续学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知识链接 《民法典》第......

  1. 信息
  2. 前言
  3. 第一辑 警示篇
  4. 1. 惹上官司的“追踪报道”
  5. 2. 一桩特别的“绑架案”
  6. 3. 罪证竟是5元现钞
  7. 4. 少年毒枭的不归路
  8. 5. 好心做事反被告
  9. 6. 瓜棚纵火案
  10. 7. 不能买的名牌手机
  11. 8. 一根甘蔗引发的血案
  12. 第二辑 维权篇
  13. 1. “无人买单”的车祸赔偿
  14. 2. 借条中的诡计
  15. 3. 被出版的博文
  16. 4. 彩票中奖引风波
  17. 5. “飞来”的百万遗产
  18. 6. 没着落的学费
  19. 7. 劫案发生在超市
  20. 8. 继父的房产
  21. 第三辑 自护篇
  22. 1. “为民除害”也获刑
  23. 2. 卖酒引发的赔偿案
  24. 3. “同案”不同判
  25. 4. 梅梅的“违约事件”
  26. 5. 马黄坡的古币
  27. 6. “失踪”的小海
  28. 7. 脸红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