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_余钊飞;陈键;王斌通 等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余钊飞;陈键;王斌通 等
内容节选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整合解纷力量 一、助力基层社会网格化管理 1.积极助力社会管理创新 诸暨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自觉把自身融入社会管理之中,强化服务职能、创新方式方法,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企业,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积极为社会管理与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一是主动配合协助基层开展社会管理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等单位和镇乡、村居等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掌握社会管理整体现状,认真查找社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积极与党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探讨社会管理中涉及法律管控问题的实施途径,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堵塞社会管理漏洞,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矛盾纠纷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流动人口、进城临时务工人员诉讼服务工作网络,提供诉讼便利,对涉及流动人口进城临时务工人员的案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审理方式,优先审理及时裁判。各人民法庭建立与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定期联系制度、矛盾纠纷联合排查调处机制,全面推行干警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各人民法庭分镇各确定一名干警为“法律指导员”,根据需要,参与当地乡镇的矛盾摸排、重大纠纷调处,并着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协助乡镇调整充实村居、企业等人民调解组织。 二是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与工商、国土、建设等部门的定期联络制度,实现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信息互联互通和工作的有效衔接,推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坚持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并重,进一步健全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工作,定期通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2.努力拓展司法工作效果 诸暨法院更加注重统筹兼顾不同的利益关系和司法需求,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一是重视司法调研。正确把握人民法院履行职责与建设法治诸暨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法院工作的目标任务,为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围绕农房抵押贷款、民间借贷等课题开展专项调研,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开展重点项目决策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是强化司法保障职能。进一步突出法院的地位作用,2011年出台了《关于为诸暨市“十二五”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开展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专项活动意见》等文件,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及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能力。配合市司法局、各镇乡街道等做好对判处缓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和社区矫正。开展未成年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加强结对帮扶,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在各类报刊发表宣传稿件,为中小学生上法制教育课,积极参与服务、保障法治诸暨建设。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严厉打击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多发性、涉众性犯罪,积极参与打击赌博、贩毒、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净化社会风气。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高度重视信息时代网络技术对社会管理的影响,依法打击网络赌博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推行社区矫正措施,加强对减刑、假释人员的回访考察,预防重新犯罪。加强少年法庭工作,建立缓刑少年犯帮教基地,延伸帮教触角,落实帮教措施。 3.深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诸暨法院加强与村(居)委会、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的协同联动,探索实施法官联(综治)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探索涉诉涉执信访预警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分析与预防等工作机制,协同社区、乡镇等基层组织及时掌握各类信息动态,有效排查、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意发挥司法建议的实效,掌握分析审判、执行中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司法建议。 一是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配合建立社会矛盾疏导化解网络,推动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得到和谐妥善化解。强化“调解优先”理念,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建立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格局。全面落实诉调对接机制,强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调解机制的配合联动,积极配合市交通事故调委会、医调会等六大调解平台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办访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各类涉诉信访案件,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是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下,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手段,对“执行难”问题实行综合治理。2011年成立19个部门协作的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领导小组,......
- 信息
- 总序
- 第一章 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党领导下的社会改造(1963—1978)
- 第一节 坚持人民司法的正确方向
- 第二节 坚持司法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
- 第三节 坚持就地解决矛盾纠纷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党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78—1992)
- 第一节 强化党的领导
- 第二节 参与综合治理
- 第三节 完善审判职能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党领导下的深化改革(1992—2003)
- 第一节 解放思想服务保障大局
- 第二节 实事求是服务市场经济
- 第三节 小结
- 第四章 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党领导下的社会管理(2003—2012)
-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整合解纷力量
- 第二节 深化专群结合推动纠纷化解
- 第三节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诉讼服务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党领导下的社会治理(2012—2023)
- 第一节 先行先试激发改革原动力
- 第二节 守正创新引领基层司法工作现代化
- 第三节 突出法治为民导向促进司法公正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六章 人民法院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历史经验
- 第一节 党的领导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核心
- 第二节 群众路线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本质
- 第三节 基层基础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根本
- 第四节 公平正义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基础
- 第五节 改革创新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动能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