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零距离_孙春勇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孙春勇
内容节选
第六课 违法犯罪要远离 一 违法犯罪无鸿沟 情境再现 中学生张某曾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后来,结交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有时还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对他进行批评教育,但他没有接受教训,依然经常偷窃少量财物,并多次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拘留。至此,张某仍不思悔改,一天晚上,趁邻居李大娘的儿子出差未归,他爬进李大娘家盗窃财物,并把李大娘打昏在地,拿走了现金1000元。很快,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想一想 张某经历了怎样的变化?我们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阿勇说法 案例中的张某经历了从违纪行为到一般违法行为到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张某转变的原因除了交友不慎、受到社会不良影响之外,阿勇老师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其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是非观念。如果他能及早懂得违法与犯罪的联系以及危害的话,或许会避免走上这样的道路。 通过这个案例,阿勇老师也想普及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常常有很多人认为违法就是犯罪,其实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而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刑事处罚。其次,处罚的方法不同。案例中张某曾被公安机关拘留,这是对其经常偷窃少量财物、多次参与赌博等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而后来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则是对其盗窃、打昏李大娘等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 二者的联系在于:首先,都属于违法行为;其次,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总之,违法并不一定犯罪,但犯罪肯定是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因此,同学们需要注意,对于不良行为一定要引起注意,否则将来很可能会滑向犯罪的深渊。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学以致用 1.列举你所知道的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并分析其危害。 2.请尝试用图示法说明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关系。 二 法也罚幼要谨记 情境再现 据《东南网》报道:年仅15岁的小李等4人辍学在家,终日混迹于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认识了一名曾姓男子(22岁),并称之为“大哥”。“当时他看到我们没钱花,就跟我们说,可以偷车挣钱。”小李说。曾某向他们保证,他们未成年,就算抓了也不会有事。在曾某的保证下,4名少年和曾某一起盗窃电动车。起初,曾某自己动手,现场“传授”技艺,得手后,还负责销赃、赃款分配。当小李等4人熟练掌握盗窃方法后,曾某就负责销赃,每偷到一辆电动车就给小李他们300元奖励。 小李他们连续盗窃电动车近40辆。后来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面对民警的询问,小李4人一脸茫然,并问道:“我们未成年,你们怎么还抓我们?” 想一想 请你尝试回答小李他们的询问。你认为小李他们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阿勇说法 虽然我们是未成年人,但在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保护的同时,也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如遵纪守法。未成年人应知道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如果我们触犯了法律,法律也会惩罚我们的。 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实施任何法律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相应的处罚。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如果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是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行为,就要负刑事责任,会被判处刑罚的。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已满十四周岁就会受到治安处罚,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于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通过上面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法也“罚”幼。十四五岁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一定要学法、懂法、守法,不要因为一时做错事而悔恨终身。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信息
- 序 生成·生活·生动·生长
- 自序
- 法律基础篇
- 第一课 依法治国总章程
- 第二课 法治社会共维护
- 第三课 学生在校受保护
- 第四课 消费权利受保护
- 第五课 不良行为早预防
- 第六课 违法犯罪要远离
- 第七课 虚拟世界不沉迷
- 第八课 自我保护防侵害
- 学法活动篇
- 活动一 创编法制小报(漫画)
- 活动二 撰写法制案例(体会)
- 活动三 学法主题班会
- 活动四 法律知识竞赛
- 活动五 学法社会实践活动
- 活动六 校园模拟法庭
- 活动七 学生法制辩论赛
-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