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规汇编(含典型案例)(2024年版)_中国法制出版社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
内容节选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2023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23年10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6号公布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和特点,实行社会共治。 第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并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第四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六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第七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显著方式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法,及时受理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向网信、新闻出版、电影、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第九条 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行业规范,指导会员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第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加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 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网络素养促进 第十三条 国务院教育部门应当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并会同国家网信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 教育部门应当指导、支持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形成、网络法治观念培养、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公益性上网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加强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为中小学校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指导教师、政府购买服务或者鼓励中小学校自行采购相关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 第十五条 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的,应当通过安排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等方式,以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指导和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等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并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的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培养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增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和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专区等网络技术、产品、服务,加强网络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素质。 第十九条......
- 信息
- 编辑说明
- 一、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 二、家庭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节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节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节录)
- 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 三、学校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 幼儿园工作规程
- 幼儿园管理条例
- 小学管理规程
-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节录)
-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节录)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
- 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四、社会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节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节录)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节录)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节录)
-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
-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
- 文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实施意见
-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 五、网络保护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
-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
- 六、政府保护
-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
-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
-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
-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烟草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
- 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
- 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
- 七、司法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试行)
-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的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否违法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 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节录)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
- 八、指导性案例
- 检例第171号:防止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综合司法保护案
- 检例第172号:阻断性侵犯罪未成年被害人感染艾滋病风险综合司法保护案
- 检例第173号:惩治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犯罪综合司法保护案
- 检例第174号:未成年人网络民事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案
- 九、典型案例
- (一)司法保护
- (二)网络保护
- (三)反家庭暴力
- (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 (五)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