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理念的变迁_马毓晨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马毓晨

内容节选

二、晚清知识分子对东西方法治理念的认识 (一)变革理念是为了救亡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73页。王尔敏:《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70页。 晚清的变法修律思想是19世纪中叶以后中外法律文化不断发生碰撞的产物。晚清修律的成就不是最后的十年之功,而是几十年不断输入西方法律文化的结果,也不是主持修律的沈家本一个人的功劳,而是自龚自珍、康有为以来每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 近代中国知识分子所做的一切努力,包括理念的创新、政治制度的创设、对民众的唤醒,其动力就是实现国家的独立富强,这一理念是支配这个时代所有思想家的核心。 曹全来:《国际化与本土化——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的形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张晋藩:《中国法制走向现代化的思考》,载张生主编:《中国法律近代化论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6页。 近代中国法律思想界的梦想就是通过构筑一个近代化的法律体系,收回治外法权,从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独立。 “只有法治才能救中国”是他们在法治与国家存亡之间建立起来的因果关系,即实行了法治(具体说应该是西方的宪制),就可以救亡,否则救亡的任务就不能实现。这一深刻认识决定了晚清法律界的所有知识分子都必然要求变革,但是通过什么样的路径来进行变革,变革后的中国法制究竟是什么样子,不同的知识分子作出了不同的回答。这些不同的观点是十分重要的,正如张晋藩先生所说,如果19世纪中叶以后中国人在法观念上没有进行转变,那么,在20世纪初也就不可能进行清政府主导下的司法改革。尽管它只是中国传统法制转变的开端,但是它极其重要,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法观念的转变,就不会有20世纪中国法制变革的现实可能性。 (二)不同学者的观点解析《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页。《德国法科进士赫善心氏与蒋员外楷问答》,载《新刑律修正案汇录》。郭嵩焘:《与友人论仿行西法》,载《养知书屋文集》(卷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续修四库全书版,第299页。严复:《论世变之亟》,载《严复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99页。 龚自珍提到要变法,但是,他的变法思想只是对旧制度的批判,主张中国进行内部改革。 甚至当时一些学者认为西方法治最终也会纳入儒学道统之中。德国法科进士赫善心氏(H.Gutherz)几乎把大清律说得完美无缺,大有取代西法之势。声称1810年就有法学大家预言:大清律中有极其精妙的地方,将来泰西法律还要修改,以从大清律。 随着西法的进一步传播,利用西方法制的优点改造中国旧法制度成了一个热门话题。郭嵩焘写道:中国“圣人之治民以德。德有盛衰,天下随之以治乱。德者,专于己者也,故其责天下常宽。西洋治民以法,法者,人己兼治者也,故推其法以绳之诸国,其责望常迫。其法日修,即中国之受患亦日棘,殆将有穷于自立之势矣” 。当然也有学者已经尝试对引进的西方法律进行改造,使之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著名的维新思想家严复对西方的宪制理念大胆地进行了修正,提出了具有集体主义倾向的宪制理念。他认为在具有集体主义倾向的宪制理念中,不能过于提倡个体权利,否则会损害国家的团结。这种经过改造的所谓的“宪制理念”已经与西方的司法理念大相径庭了。 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载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第2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236页。 康有为指出,法制的种种弊端导致了国家危难局面的出现,因此必须进行变法运动。但是,他还强调变法要考虑中国国情,不能直接照搬西方现成的法律。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2页。转引自宋仁:《梁启超政治法律思想研究》,学苑出版社1990年版,第201页。梁启超:《欧游心影录节录》,载《专集》(第五册)之二十三,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7页。沈国琴:《中国传统司法的现代转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55页。 1903年梁启超游历了不少欧美国家,他看到欧美国家也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使他对西学逐渐失去了信心,从此不再主张全盘效仿西法来拯救中国。他伤心地总结道:“自由之说入,不以之增幸福,而以之破秩序;平等之说入,不以之荷义务,而以之蔑制裁;竞争之说入,不以之敌外界,而以之散内团;权力之说入,不以之图公益,而以之文私见;破坏之说入,不以之箴膏亡,而以之灭国粹。” 面对西方宪制的这些缺陷,他号召说:“吾不患外国学术思想之不输入,吾惟患本国学术思想之不发明。” 于是,他开出了一份如何将中华文化发扬光大的程序单:首先每个人都要诚心诚意地尊重和爱护中国文化;其次要用西方研究学问的方法来研究中国文化;再次要拿西方文化来补充中国文化,使它们之间相互融合,并成为一个新的文化形态;最后把这个新的文化推广出去,让全人类都能得到它的好处。......

  1. 信息
  2. 序言一
  3. 序言二
  4. 前言
  5. 第一章 问题与方法
  6. 一、司法理念的概念
  7. 二、问题的提出
  8. 三、司法理念与文化
  9. 四、研究的意义与现状
  10. 五、研究方法
  11. 六、本书创新之处
  12. 第二章 中国传统文化下的和谐司法理念
  13. 一、传统司法理念是和谐司法
  14. 二、中国传统司法理念的文化根基
  15. 三、法律在传统社会秩序建构中的作用
  16. 四、和谐司法的下位理念
  17. 五、和谐司法追求的是实质正义
  18. 第三章 象思维下的中华法系
  19. 一、概念思维的发展历程
  20. 二、象思维的提出
  21. 三、象思维与概念思维的比较
  22. 四、象思维中的势
  23. 五、中和位育的观念
  24. 六、象思维主导下的司法理念
  25. 第四章 晚清时期的司法理念
  26. 一、变法的原因
  27. 二、晚清知识分子对东西方法治理念的认识
  28. 三、司法理念的变革过程
  29. 四、对清末司法改革的反思
  30. 第五章 中华民国时期司法理念的变迁
  31. 一、两个时期的划分依据
  32.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司法理念
  33. 三、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思想
  34. 四、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三民主义化
  35. 五、施剑翘案
  36. 六、对民国时期司法理念的反思
  37. 第六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司法理念
  38.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司法理念
  39. 二、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司法理念
  40. 三、对新民主主义司法理念的思考
  41. 第七章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司法理念
  42. 一、阶级统治工具司法理念的成因
  43. 二、司法理念的推行过程
  44. 三、对阶级统治工具司法理念的反思
  45. 第八章 改革开放以来司法理念逐步走向成熟
  46. 一、法制创建新时期(1978—1997)
  47. 二、依法治国新阶段(1997—2012)
  48.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
  49. 四、中国未来司法理念的发展走向
  50. 结论
  51. 参考文献
  52. 后记
  53.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