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_叶林 主编;钟维 副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叶林 主编;钟维 副主编

内容节选

第一节期货结算与结算机构 一、期货结算 期货期权市场的运作可分为两个基本环节,一是被称为“前台”的期货期权交易环节,二是被称为“后台”的期货期权的结算环节。期货期权结算虽然隐于幕后,但却是期货期权市场的核心,关系到整个期货期权市场健康、高效而安全的运行。参见许士敏主编:《证券结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第2条、《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2条、《郑州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2条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2条。 期货期权结算,顾名思义,指对期货与期权交易进行的结算。但结算的具体含义,却有不同的理解,大致包括三种: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的货币资金关系的计算和清结;二是指银行同业往来中应收应付扎差及资金汇划;三是指公司企业结束营业、清结债权债务并处理和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 具体到期货结算,我国几家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均规定:“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不难看出,上述定义只包括对款项的计算与划拨,相当于上述第一种与第二种理解。不过在期货市场,基于期货市场运行“前台”与“后台”的划分,期货的结算可以理解为不但包括款项的计算与划拨,还包括期货实物的交割等。至于期权交易,其结算可分为股票类结算方式与期货类结算方式,前者主要用于股票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交易中,后者主要用于期货期权交易中。股票类结算方式跟股票交易的结算一样,交易要立即以现金支付才能达成,而损益必须在交易结束后不再持有标的物时才能实现,由于该类结算方式在股票交易中广泛实行且并非本文研究重点,因此略过不论。期权的期货类结算方式与期货市场的结算方法十分相似,因此与期货结算一并研究,且为行文简明,下文用期货结算指称期货期权结算。 二、期货结算机构的发展Lane,Frederick C.and Reinhold C.Mueller,Money and Banking in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Venice,Volume 1,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5,p.23.Telser,Lester,“Futures and Actual Markets:How They are Related”,Journal of Business,1986,pp.5-20. 至迟至中世纪,远期合同在欧洲已经相当普遍,特别是国际贸易与金融方面的远期合同。 不过,作为易于交易的标准化的远期合同的期货,其产生则晚得多。从远期合同到期货合同是很大的突破,其程度可以媲美从易货交易到货币交易。 在此过程中,有两个关键性的因素最为重要,一是商品的所有权能以低成本在无数交易者中转移,二是商品得到标准化。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具有支持与培育合同买卖与执行的机制,即交易所及结算机制。Williams,Jeffrey C.,The Origin of Futures Markets,Agricultural History 56,1982,pp.306-316. 第一个因素的具备,始于18世纪的东印度公司。该公司对进口的货物发行“权证”,也叫作仓单。权证表彰的货物的所有权可以通过权证的交付而转移。其后,其他的公司予以仿效,于是权证交易得到很大的发展。最初,权证对应特定的货物,而仓库中的货物均用可以区分的方式进行存放。也就是说,彼时的权证对应具体的货物,而不是对应同种同质货物的特定数量。19世纪40年代之后,仓储谷物的可交易仓单被引入芝加哥。 第二个因素的发展则依赖于评级体系的完善。正如贵金属作为一般等价物需有称重与纯度评价体系一样,商品评级体系对于合同的可相互替代性也至关重要。成熟的商品评级系统产生之后,仓单就不必对应特定的某物,而可对应某特定等级商品的一定数量,如100吨芝加哥2号春小麦,而这正是期货合约的描述方式,期货因此可以通过交付适当仓单的形式进行交付,期货与仓单的可替换性与可交易性得到大幅增加。评级体系与谷物收据的发展是谷物交易发展中最为重要的一步。 在美国,评级标准发展中背后的主要推动力量是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该交易所成立于1848年,其后成为美国以及全世界最大也最为成功的期货交易所。不过,该交易所在成立之初的目的,并不是进行期货交易,而只是一个商会性质的自愿组织,意在促进芝加哥的商业利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最早进行标准制定的努力发生于1850年代。当时,其尝试基于重量而不是如传统般基于体积给蒲式耳下一个标准定义。1856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将小麦分为三个等级,并为每个等级规定了详细的标准。此后,仓单迅速不记名化,并不再对应特定的货物。这样,所有权与特定化货物之间的联系被打破,这一突破为流动性的期货合同......

  1. 信息
  2. 第六章 期货期权市场主体制度
  3. 总序
  4. 作者简介
  5. 序言
  6. 第一章 期货期权市场基本理论
  7. 第一节 期货期权市场概述
  8. 第二节 期货期权交易的法律结构
  9. 第三节 我国《期货法》调整范围研究
  10. 第二章 期货期权品种上市制度
  11. 第一节 我国现行期货品种上市制度分析
  12. 第二节 境外期货品种上市制度考察
  13. 第三节 我国未来期货品种上市制度的完善
  14. 第三章 期货期权市场交易制度
  15. 第一节 期货期权交易概述
  16. 第二节 期货交易制度
  17. 第三节 期权交易制度
  18. 第四节 做市商制度
  19. 第五节 期货期权交易中的责任承担
  20. 第六节 期货期权交易的监管
  21. 第四章 期货期权市场结算与交割制度
  22. 第一节 期货结算与结算机构
  23. 第二节 期货结算模式
  24. 第三节 中央对手方的法理分析
  25. 第四节 中央对手方的配套制度
  26. 第五节 中央对手方的场外适用
  27. 第六节 期货交割制度
  28. 第五章 期货期权市场违法行为制度
  29. 第一节 内幕交易
  30. 第二节 市场操纵
  31. 第三节 欺诈
  32. 第六章 期货期权市场主体制度
  33. 第一节 期货投资者
  34. 第二节 期货交易所
  35. 第三节 期货结算机构
  36. 第四节 期货经营机构
  37. 第五节 期货服务机构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
  38. 第六节 期货业协会
  39. 第七节 期货监管机构
  40. 第八节 我国台湾地区期货市场主体制度
  41. 第七章 期货期权市场涉外法律制度
  42. 第一节 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内涵及意义
  43. 第二节 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具体问题
  44.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