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期权市场法律制度研究_叶林 主编;钟维 副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叶林 主编;钟维 副主编
内容节选
第一节期货结算与结算机构 一、期货结算 期货期权市场的运作可分为两个基本环节,一是被称为“前台”的期货期权交易环节,二是被称为“后台”的期货期权的结算环节。期货期权结算虽然隐于幕后,但却是期货期权市场的核心,关系到整个期货期权市场健康、高效而安全的运行。参见许士敏主编:《证券结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第2条、《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2条、《郑州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2条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第2条。 期货期权结算,顾名思义,指对期货与期权交易进行的结算。但结算的具体含义,却有不同的理解,大致包括三种:一是指一定经济行为的货币资金关系的计算和清结;二是指银行同业往来中应收应付扎差及资金汇划;三是指公司企业结束营业、清结债权债务并处理和分配财产等行为的总和。 具体到期货结算,我国几家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均规定:“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不难看出,上述定义只包括对款项的计算与划拨,相当于上述第一种与第二种理解。不过在期货市场,基于期货市场运行“前台”与“后台”的划分,期货的结算可以理解为不但包括款项的计算与划拨,还包括期货实物的交割等。至于期权交易,其结算可分为股票类结算方式与期货类结算方式,前者主要用于股票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交易中,后者主要用于期货期权交易中。股票类结算方式跟股票交易的结算一样,交易要立即以现金支付才能达成,而损益必须在交易结束后不再持有标的物时才能实现,由于该类结算方式在股票交易中广泛实行且并非本文研究重点,因此略过不论。期权的期货类结算方式与期货市场的结算方法十分相似,因此与期货结算一并研究,且为行文简明,下文用期货结算指称期货期权结算。 二、期货结算机构的发展Lane,Frederick C.and Reinhold C.Mueller,Money and Banking in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Venice,Volume 1,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5,p.23.Telser,Lester,“Futures and Actual Markets:How They are Related”,Journal of Business,1986,pp.5-20. 至迟至中世纪,远期合同在欧洲已经相当普遍,特别是国际贸易与金融方面的远期合同。 不过,作为易于交易的标准化的远期合同的期货,其产生则晚得多。从远期合同到期货合同是很大的突破,其程度可以媲美从易货交易到货币交易。 在此过程中,有两个关键性的因素最为重要,一是商品的所有权能以低成本在无数交易者中转移,二是商品得到标准化。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具有支持与培育合同买卖与执行的机制,即交易所及结算机制。Williams,Jeffrey C.,The Origin of Futures Markets,Agricultural History 56,1982,pp.306-316. 第一个因素的具备,始于18世纪的东印度公司。该公司对进口的货物发行“权证”,也叫作仓单。权证表彰的货物的所有权可以通过权证的交付而转移。其后,其他的公司予以仿效,于是权证交易得到很大的发展。最初,权证对应特定的货物,而仓库中的货物均用可以区分的方式进行存放。也就是说,彼时的权证对应具体的货物,而不是对应同种同质货物的特定数量。19世纪40年代之后,仓储谷物的可交易仓单被引入芝加哥。 第二个因素的发展则依赖于评级体系的完善。正如贵金属作为一般等价物需有称重与纯度评价体系一样,商品评级体系对于合同的可相互替代性也至关重要。成熟的商品评级系统产生之后,仓单就不必对应特定的某物,而可对应某特定等级商品的一定数量,如100吨芝加哥2号春小麦,而这正是期货合约的描述方式,期货因此可以通过交付适当仓单的形式进行交付,期货与仓单的可替换性与可交易性得到大幅增加。评级体系与谷物收据的发展是谷物交易发展中最为重要的一步。 在美国,评级标准发展中背后的主要推动力量是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该交易所成立于1848年,其后成为美国以及全世界最大也最为成功的期货交易所。不过,该交易所在成立之初的目的,并不是进行期货交易,而只是一个商会性质的自愿组织,意在促进芝加哥的商业利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最早进行标准制定的努力发生于1850年代。当时,其尝试基于重量而不是如传统般基于体积给蒲式耳下一个标准定义。1856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将小麦分为三个等级,并为每个等级规定了详细的标准。此后,仓单迅速不记名化,并不再对应特定的货物。这样,所有权与特定化货物之间的联系被打破,这一突破为流动性的期货合同......
- 信息
- 第六章 期货期权市场主体制度
- 总序
- 作者简介
- 序言
- 第一章 期货期权市场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期货期权市场概述
- 第二节 期货期权交易的法律结构
- 第三节 我国《期货法》调整范围研究
- 第二章 期货期权品种上市制度
- 第一节 我国现行期货品种上市制度分析
- 第二节 境外期货品种上市制度考察
- 第三节 我国未来期货品种上市制度的完善
- 第三章 期货期权市场交易制度
- 第一节 期货期权交易概述
- 第二节 期货交易制度
- 第三节 期权交易制度
- 第四节 做市商制度
- 第五节 期货期权交易中的责任承担
- 第六节 期货期权交易的监管
- 第四章 期货期权市场结算与交割制度
- 第一节 期货结算与结算机构
- 第二节 期货结算模式
- 第三节 中央对手方的法理分析
- 第四节 中央对手方的配套制度
- 第五节 中央对手方的场外适用
- 第六节 期货交割制度
- 第五章 期货期权市场违法行为制度
- 第一节 内幕交易
- 第二节 市场操纵
- 第三节 欺诈
- 第六章 期货期权市场主体制度
- 第一节 期货投资者
- 第二节 期货交易所
- 第三节 期货结算机构
- 第四节 期货经营机构
- 第五节 期货服务机构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
- 第六节 期货业协会
- 第七节 期货监管机构
- 第八节 我国台湾地区期货市场主体制度
- 第七章 期货期权市场涉外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内涵及意义
- 第二节 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具体问题
-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