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刑法适用研究_袁彬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袁彬
内容节选
第二节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形态研究:典型个案与基本法理 一、行为数问题 (一)一般问题 行为数即行为的个数,它是认定犯罪个数的基础。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行为数是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罪数处理的基础。其特点主要在于: 第一,行为的连续性与连串性。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类似,危害药品安全犯罪通常都是连续性行为或者一连串行为。例如,生产、销售假药行为通常很难停留在一个行为上,行为人不会生产了一颗药或者一盒药就停止,也不会销售了一片药或者一盒药就不再销售,而是会连续地生产、连续地销售,并且销售物品可能不止一种。在部分情况下,生产、销售行为还会与其他行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连串的行为,如生产、销售行为可能与贴假的商标、做假的广告甚至还会帮客户注射药剂等行为关联在一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连续性与连串性使它们之间的行为关系变得十分复杂,会形成牵连、吸收、想象竞合、法条竞合等多种关系,客观上增加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认定难度。 第二,行为构成的多样性。一般认为,法定犯罪构成是评价犯罪行为个数的唯一标准,符合一个法定犯罪构成的行为就是一罪(即一个犯罪行为),符合多个法定犯罪构成的行为就是数罪(数个犯罪行为)。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涉及的罪名较多,常见的有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非法行医罪,虚假广告罪等。这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之间常常存在一定的交叉甚至重合关系,例如生产、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就是包容关系,非法经营罪与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之间也存在包容关系,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与非法行医罪则存在交叉关系。对于同样的销售行为,如果行为既销售假药,也销售劣药,又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合法药品,还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给患者用药,按照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非法经营罪、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可分别成立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非法经营罪和非法行医罪,且各个犯罪之间并不重合(具备数罪并罚的基础);但如对这四个行为用非法经营罪这一罪的犯罪构成进行评价,又都可以纳入非法经营罪的范围,定一个罪也没有问题。犯罪构成的这种复杂性也增加了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认定难度。 (二)典型案例 1.基本案情 2016年5月27日,被告人谭某以湖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和被告人苏某、吴某1等人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成立“某株洲连锁”,经营中医诊疗、药品经营等,其中湖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占股51%,吴某1占股9.8%、苏某占股4.9%,并对股东权利等进行了约定。2016年6月11日,被告人谭某将湖南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部分给被告人李某1,李某1占股9.8%。被告人邓某出资从被告人谭某处转让10.8%。2016年6月14日,被告人谭某等人以被告人吴某1为经营者,注册成立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芦淞区某文化园店”,登记经营范围为门诊服务、药品、保健食品销售等。该药店租赁株洲市芦淞区文化园三期×栋101号和127号两个商铺进行经营。在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被告人谭某、苏某、邓某等人参加的股东会上决定药店从2016年6月16日开业经营,进行诊疗活动、销售中草药和自制中成药。药店由被告人谭某负责全面管理,被告人邓某负责前期建设和市场开发,被告人李某1负责管理药品进库和开出,被告人吴某1负责收取店内的营业款并转账给被告人谭某,被告人苏某在后期负责管理店里事务。 2016年5月、6月,被告人谭某在未取得药品生产批文的情况下,将中草药材料交给被告人李某2加工制作成中成药。被告人李某2在湖南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用压片机、制丸机、粉碎机私自制作“固本丸”“马钱子丸”“止痉丸”“追风镇痛丸”“补肾丸”“三七血府丸”“血竭胶囊”“水蛭胶囊”“化石胶囊”等中成药。被告人谭某将被告人李某2制作的中成药在株洲市芦淞区某文化园店销售。 2016年7月14日,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无相关营业执照且销售追风丸、固本丸、化石胶囊等无国家相关批号、批文的自制中成药。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株洲芦淞区某文化园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停业。但被告人谭某等人仍继续经营。2016年9月7日,株洲市公安局民警对某文化园店进行搜查,扣押化石胶囊95瓶、马钱子丸190克、止痉丸910克、追风镇痛丸960克、水蛭胶囊320克、血竭胶囊127克、三七血府丸1009克、补肾丸2078克、固本丸1250克以及药店销售清单、账本等物品。经株洲市食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扣押的中药药丸胶囊均按假药论处。2016年9月24日,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谭某的供述扣押了谭某简易压片机一台、流水式中药粉碎机一台、制丸机一台。 综上,株洲芦淞区某文化园店从2016年6月16日至9月7日共计销售药品金额......
- 信息
- 前言
- 第一章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司法现状:基于案例的宏观分析
- 第一节 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现状
- 第二节 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司法现状
- 第二章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问题:基于典型个案的入罪研究
- 第一节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问题:典型个案与基本法理
- 第二节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问题:典型个案与基本法理
- 第三章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形态问题:基于典型个案的界限研究
- 第一节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形态问题:典型个案与基本法理
- 第二节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形态研究:典型个案与基本法理
- 第四章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事制裁研究:基于典型个案的处罚研究
- 第一节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制裁研究:典型个案与基本法理
- 第二节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刑事制裁研究:典型个案与基本法理
- 第五章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司法问题及对策:基于典型案例的政策研究
- 第一节 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问题及对策
- 第二节 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司法问题及对策
-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