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信任与法律(第三版)_张维迎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张维迎
内容节选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本文的初稿曾在天则经济研究组织的“制度经济学研讨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等宣讲,作者感谢听众的建设性意见。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邓峰博士的大力帮助,在此表示感谢。感谢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资助。原文发表于《比较》第11期(2004年3月)。法律与社会规范 内容提要 法律和社会规范的共同功能是:第一,协调预期,从多个符合社会效率的纳什均衡中筛选出一个均衡;第二,提供激励,将不符合社会效率的均衡转换为符合社会效率的均衡;第三,传递信息,解决非对称信息下的合作难题。法律与社会规范的最大区别是执行机制不同,法律是由专业化的第三方执行的,而社会规范是靠非专业化的多方执行的。法律与社会规范之间既有替代性,又有互补性。法律和社会规范的作用边界与社团规模、私人执行成本、信息结构、社会变化速度等因素有关,企业和其他形式的非政府组织对社会规范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合理的法律可以降低社会规范的实施成本,而社会规范也可以帮助降低法律的执行成本。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社会的基本正义和效率的要求,如果法律与人们普遍认可的社会规范不一致的话,法律能起的作用非常有限。“法不责众”在多数情况下是由于法律与人们认可的社会规范相冲突造成的。中国法学界、经济学界和政府过多地满足于法律条文的制定和执行,而忽视了社会规范的重要性。社会规范,而非法律规则,才是社会秩序的主要支撑力量。一个缺乏有效的社会规范治理的国家,不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 一、引言Paul Mahoney and Chris Sanchirico,2003,“Norms,Repeated Games,and the Role of Law”,California Law Review,Vol.91:1281-1329.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包括:Robert Ellickson,1991,Order without Law,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James Coleman,1990,Foundations of Social Theory,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Jon Elster,1989,The Cement of Society,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Eric Posner,2000,Law and Social Norms, 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Richard McAdams,1997,“The Origin,Development,and Regulation of Norms”,Michigan Law Review,96:338;等等。 法律(law)作为由国家制定和执行的社会行为规则,对维持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法学界、经济学界及其他社会科学界过去十多年的研究表明,法律的作用被人们大大高估了;社会规范(social norm),而非法律规则,才是社会秩序的主要支撑力量(mainstay of social control) 。特别是,如果法律与人们普遍认可的社会规范不一致的话,法律能起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认识到这一点对正在迈向一个法治国家的中国来说尤为重要。让我们从两个具体的法律(法规)谈起。1990年8月3日,北京市又颁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乱扔乱倒废弃物的规定》,包括一些重要修改。第一,加大了惩罚力度:“对随地乱吐、乱扔、乱倒者,一要批评教育,二要令其就地擦净痰迹或清除废弃物,三要罚款5元;对乘车向车外随地乱吐、乱扔、乱倒者加倍罚款。”第二,明确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拒不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罚者,可加处1至2倍的罚款,并责成其所在单位安排其在本单位或街道的公共场所打扫卫生半日。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辱骂、殴打执法人员者,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的处罚。触犯刑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9年9月10日,北京市进一步通过了《北京市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丢弃废弃物管理规定》,其中扩大了予以禁止的不良行为和习惯,其中规定“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二)随地丢弃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和口香糖等废弃物;(三)随地丢弃塑料袋、塑料包装物或者其他包装物;(四)随地倾倒垃圾、污水污物;(五)随地丢弃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物品”。同时,加大了处罚力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擦净所污染的地面或者清除废弃物,并处50元罚款”。 第一个是关于禁止随地吐痰的法规。1985年4月12日,为了“改变随地吐痰这种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
- 信息
- 第一版前言
- 第二版前言
- 第三版前言
- 导论:重建信任
- 法律与社会规范
- 法律制度的信誉基础
- 作为激励机制的法律
- 信息、激励与连带责任:对中国古代连坐、保甲制度的法和经济学解释
- 国家的刑法与社会的民法:礼法分野的法律经济学解释
- 信息化与信用
- 信任及其解释:来自中国的跨省调查分析
- 诉讼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及其解释:以契约纠纷的基层法院判决书为例的经验研究
- 附录 对本书第一版的四篇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