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24年版(含指导案例)_中国法制出版社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
内容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2013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6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等二十九件商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20〕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认定债务人财产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第三条 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 第四条 债务人对按份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关份额,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财产的相应财产权利,以及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所得部分,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属于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和解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进行;基于重整或者和解的需要必须分割共有财产,管理人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因分割共有财产导致其他共有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其他共有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的,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依法执行回转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第六条 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可能因有关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影响破产程序依法进行的,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债务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七条 对债务人财产已采取保全措施的相关单位,在知悉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有关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及时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及时通知原已采取保全措施并已依法解除保全措施的单位按照原保全顺位恢复相关保全措施。 在已依法解除保全的单位恢复保全措施或者表示不再恢复之前,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不得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第九条 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相关行为并由相对人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管理人因过错未依法行使撤销权导致债务人财产不当减损,债权人提起诉讼主张管理人对其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债务人经过行政清理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的起算点,为行政监管机构作出撤销决定之日。 债务人经过强制清算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的起算点,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申请之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的,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者价款。 因撤销该交易,对于债务人应返还受让人已支付价款所产生的债务,受让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十三条 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未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放弃债权行为的,债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等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上述行为并将因此追回的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相对人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超出债权人的债权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四条 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
- 信息
- 编辑说明
- 一、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
-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节录)
- 二、公司登记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 三、公司证券与上市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
-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 四、公司并购重组与改制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五、公司治理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 六、公司财务管理
- 企业财务通则
- 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
-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七、公司破产清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
-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 八、指导性案例
- 指导案例8号 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
- 指导案例10号 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 指导案例15号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 指导案例61号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
- 指导案例67号 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
- 指导案例68号 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
- 指导案例73号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安徽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别除权纠纷案
- 指导案例96号 宋文军诉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 指导案例148号 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 指导案例149号 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林传武、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 指导案例151号 台州德力奥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诉浙江建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 指导案例153号 永安市燕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郑耀南、远东(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 指导案例163号 江苏省纺织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及其五家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 指导案例164号 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 指导案例165号 重庆金江印染有限公司、重庆川江针纺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
- 指导性案例214号 上海某某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
- 指导性案例215号 昆明闽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 检例第66号 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余蒂妮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 检例第77号 深圳市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被诉股东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抗诉案
- 九、公报案例
- 1. 程骏平诉上海纽鑫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 2. 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国际高新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 3. 刘美芳诉常州凯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 4. 昆明哦客商贸有限公司、熊志民与李长友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 5. 姚锦城与鸿大(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歌等公司决议纠纷案
- 6. 上海保翔冷藏有限公司诉上海长翔冷藏物流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 7. 上海佳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佳华教育进修学院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 8. 江苏万丰光伏有限公司诉上海广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炟焜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 9.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 10. 上海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诉江苏博恩世通高科有限公司、冯军、上海博恩世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11. 应高峰诉嘉美德(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陈惠美其他合同纠纷案
- 12. 李稳博诉上海虹口区艺术合子美术进修学校合同纠纷案
- 13. 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
- 14. 黄伟忠诉陈强庆等股东资格确认案
- 15. 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辰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元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全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纪和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
- 16. 南京安盛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诉祝鹃股东会决议罚款纠纷案
- 17. 上海大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诉楼建华等其他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 18. 李淑君、吴湘、孙杰、王国兴诉江苏佳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 19. 周益民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 20. 张建中诉杨照春股权确认纠纷案
- 十、典型案例
- 1. 姚某某与鸿大(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某等公司决议纠纷案
- 2. 滁州市众鑫包装有限公司与赵某某等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案
- 3. 霍山信安竹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龙华竹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 4. 甘肃省国营八一农场诉金昌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东会决议效力纠纷案
- 5. 青海宏信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多汇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 6. 格尔木力腾新能源有限公司诉青海力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7. 曾雷诉甘肃华慧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冯亮、冯大坤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 8. 高文杰诉定西市熙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 9. 郑义泉诉余学明等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 10.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诉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股权转让纠纷案
- 11. 王惠廷诉巴州赛瑞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曹永刚请求变更公司登记案
- 12. 如皋市金鼎置业有限公司、叶宏滨与吴良好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