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出与反应: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域外影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_马小红;史彤彪 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马小红;史彤彪 主编
内容节选
第二节 亚当·斯密:用经济的眼光看待中国长期停滞的原因 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近代经济思想史上最有代表性的思想家。与那时其他伟大思想家一样,他也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中国文化知识的人,亦对中国文化发表过许多见解,正是这些见解,确立了他的中国文化观承先启后的地位。转引自谈敏:《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5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西方学者马弗利克认为,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1759年)一书,可能直接受到中国古代道德伦理思想的启发。其具体论据是,法国传教士杜赫德于1735年出版的《中华帝国全志》中,收录了《孟子》一书的节译本,第一次把孟子学说比较详细地介绍给广大欧洲读者,而孟子的性善说“可能促使亚当·斯密撰写《道德情操论》” 。在其不朽名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776年)中,斯密着眼整个亚洲或东方世界而间接论及中国问题者,俯拾皆是;直接论及中国经济问题的段落,竟达三十多处,包括诸如中国的财富、消费、人口、土地、所有权、农业、制造业、国内商业、对外贸易、水陆交通、工资、利润、利息、货币以及政治、法律等问题,有的分析相当精细。 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关于中国和中国文化的论述中,人们可以强烈感觉到的一个思想,就是长期以来令世人困惑不解、感慨不已的大问题:悠久而灿烂的文明古国,何以会长期落伍,落后至此?亚当·斯密不仅早于我们近两百年提出了这一问题,而且贡献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6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问题是这样提出的,他写道:“中国一向是世界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许久以来,它似乎就停滞于静止状态了。今日旅行家关于中国耕作、勤劳及人口稠密状况报告,与500年前视察该国的马可·波罗的记述比较,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斯密列举了许多事例来说明这种停滞状态,如:中国劳动工资低廉和劳动者难于赡养家属;中国技工为乞求工作而不断在街市东奔西走;广州附近数千户水上家庭争食欧来船舶投弃船外的最污秽废物;各大都市每夜总有若干婴孩被遗弃街头巷尾,或者像小狗一样投在水里……斯密不仅提出问题,而且力图解答问题。 他大体从三个方面分析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原因:停滞于农业和农业的停滞,对工业和商业的轻视,中国的法律制度已到了极限。 一、停滞于农业和农业的停滞[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25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亚当·斯密认为,一个国家的产业会按照这样一个自然顺序发展:农业——工业——国外贸易。所以,“任何一种学说,如要特别鼓励特定产业,违反自然趋势,把社会上过大一部分的资本拉入这种产业,或要特别限制特定产业,违反自然趋势,强迫一部分原来要投在这种产业上的资本离去这种产业,那实际却和它所要促进的大目的背道而驰。那只能阻碍,而不能促进社会走向富强的发展;只能减少,而不能增加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 。这里所指的学说,就是重农主义的学说,而被重农学派作为范例的中国经济状况也理所当然地被亚当·斯密用来作为批评重农主义的一个典型。[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24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24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29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亚当·斯密充分估计了中国在农业方面的有利因素,他不仅看到中国较墨西哥或秘鲁等新大陆国家更为富裕,而且看到中国也有明显优于欧洲之处。这主要在于中国土地的耕种和劳动的年产物是难以匹敌的。但他同时又毫不客气地指出:中国就是一个特别注重而且只是特别重视农业的国家,“在中国,每个人都是想占有若干土地;或是拥有所有权,或是租地” 。“中国政府的政策,也就特别爱护农业。” 斯密用这一观点,解释了曾为不少西方学者、传教士、旅行家所赞赏的关于中国政府重视公路、通航水道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认为这也是中国政府重视农业的一个例证,因为土地税或地租几乎是中国君主收入的唯一源泉,为了使土地生产物又丰盈又有价值,“必须使国内各地方的交通既极自由,又极方便,极便宜” 。这对于并非主要依赖于土地税和地租的欧洲各国,就不那么重要了。但是,中国对农业的特别鼓励,“却归根到底实际上妨害了他们所爱护的农业”。停滞于农业的国策,带来的是农业停滞的结果。例如,中国政府和君主特别关心土地的耕作和改良,关心国内水道和陆路交通的扩展,是由于在中国实行一种可变额土地税。“中国帝王的主要收入,由帝国一切土地生产物的十分之一构成”,这种地税或地租,像欧洲的“什一税......
- 信息
-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秘书处
- 引论
- 第一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东方的影响
- 第一章 中国古代法律对日本的影响
- 第一节 儒学输入与日本法制
- 第二节 “大化革新”前中国古代法律对日本的影响
- 第三节 从“大化革新”到平安时代:隋唐法律对日本的影响
- 第四节 武家时代:明清法律对日本的影响
- 第二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朝鲜的影响
- 第一节 中国法律制度对古代朝鲜的影响
- 第二节 中国法律对高丽王朝法律之影响
- 第三节 中国法律对李氏朝鲜法律之影响
- 第四节 中国文化影响下的古代朝鲜法律思想
- 第三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南亚、中亚、西亚国家和地区的影响
- 第二节 中国法律文化对印度及其他国家的影响
- 第三节 东南亚诸国华侨对中国法律文化的传播
- 第四节 新加坡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运用
- 第五节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西亚国家和地区的影响
- 第二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
- 第四章 古代中世纪欧洲对中国法律文化的关注
- 第二节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欧洲的早期传播
- 第五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英国的影响
- 第一节 启蒙时期的英国人:中国“事物”作为评判标准
- 第二节 亚当·斯密:用经济的眼光看待中国长期停滞的原因
- 第三节 李约瑟:从科学角度看待中国儒学
- 第四节 科举制对英国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法国的影响
- 第一节 孟德斯鸠:对中国法律文化的批判与提取
- 第二节 魁奈:崇尚中国的典章制度
- 第三节 伏尔泰:宣扬中国德治主义法律文化的最著名代表
- 第四节 科举制对法国的影响
- 第七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德国的影响
- 第一节 莱布尼茨:“认识中国文化对于西方文化发展的重要性”之“第一人”
- 第二节 沃尔夫:孔子的殉道者
- 第三节 赫尔德:在一切领域反“中国癖”
- 第四节 黑格尔:拂去18世纪欧洲的“中国趣味”
- 第五节 韦伯:儒教伦理及其法律文化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 第八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美国的影响
- 第一节 何天爵:中国人身上有许多闪光的道德品质
- 第二节 昂格尔:中华帝国为什么没有走上法治之路
- 第三节 安守廉:解释中国法律文明较为广泛的特性
- 第四节 高道蕴:法治思想在中华帝国的早期确实存在
- 第五节 科举制对美国的影响
- 第九章 俄罗斯人对于中国法律文化的描述
- 第一节 中国与俄罗斯的早期交往
- 第二节 俄罗斯的“中国热”
- 第三节 中国文化典籍的翻译与研究
- 参考书目
- 本卷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