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出与反应: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域外影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_马小红;史彤彪 主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马小红;史彤彪 主编

内容节选

第二节 亚当·斯密:用经济的眼光看待中国长期停滞的原因 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近代经济思想史上最有代表性的思想家。与那时其他伟大思想家一样,他也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中国文化知识的人,亦对中国文化发表过许多见解,正是这些见解,确立了他的中国文化观承先启后的地位。转引自谈敏:《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5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西方学者马弗利克认为,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1759年)一书,可能直接受到中国古代道德伦理思想的启发。其具体论据是,法国传教士杜赫德于1735年出版的《中华帝国全志》中,收录了《孟子》一书的节译本,第一次把孟子学说比较详细地介绍给广大欧洲读者,而孟子的性善说“可能促使亚当·斯密撰写《道德情操论》” 。在其不朽名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776年)中,斯密着眼整个亚洲或东方世界而间接论及中国问题者,俯拾皆是;直接论及中国经济问题的段落,竟达三十多处,包括诸如中国的财富、消费、人口、土地、所有权、农业、制造业、国内商业、对外贸易、水陆交通、工资、利润、利息、货币以及政治、法律等问题,有的分析相当精细。 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关于中国和中国文化的论述中,人们可以强烈感觉到的一个思想,就是长期以来令世人困惑不解、感慨不已的大问题:悠久而灿烂的文明古国,何以会长期落伍,落后至此?亚当·斯密不仅早于我们近两百年提出了这一问题,而且贡献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6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问题是这样提出的,他写道:“中国一向是世界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许久以来,它似乎就停滞于静止状态了。今日旅行家关于中国耕作、勤劳及人口稠密状况报告,与500年前视察该国的马可·波罗的记述比较,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斯密列举了许多事例来说明这种停滞状态,如:中国劳动工资低廉和劳动者难于赡养家属;中国技工为乞求工作而不断在街市东奔西走;广州附近数千户水上家庭争食欧来船舶投弃船外的最污秽废物;各大都市每夜总有若干婴孩被遗弃街头巷尾,或者像小狗一样投在水里……斯密不仅提出问题,而且力图解答问题。 他大体从三个方面分析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原因:停滞于农业和农业的停滞,对工业和商业的轻视,中国的法律制度已到了极限。 一、停滞于农业和农业的停滞[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25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亚当·斯密认为,一个国家的产业会按照这样一个自然顺序发展:农业——工业——国外贸易。所以,“任何一种学说,如要特别鼓励特定产业,违反自然趋势,把社会上过大一部分的资本拉入这种产业,或要特别限制特定产业,违反自然趋势,强迫一部分原来要投在这种产业上的资本离去这种产业,那实际却和它所要促进的大目的背道而驰。那只能阻碍,而不能促进社会走向富强的发展;只能减少,而不能增加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 。这里所指的学说,就是重农主义的学说,而被重农学派作为范例的中国经济状况也理所当然地被亚当·斯密用来作为批评重农主义的一个典型。[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24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24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29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 亚当·斯密充分估计了中国在农业方面的有利因素,他不仅看到中国较墨西哥或秘鲁等新大陆国家更为富裕,而且看到中国也有明显优于欧洲之处。这主要在于中国土地的耕种和劳动的年产物是难以匹敌的。但他同时又毫不客气地指出:中国就是一个特别注重而且只是特别重视农业的国家,“在中国,每个人都是想占有若干土地;或是拥有所有权,或是租地” 。“中国政府的政策,也就特别爱护农业。” 斯密用这一观点,解释了曾为不少西方学者、传教士、旅行家所赞赏的关于中国政府重视公路、通航水道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认为这也是中国政府重视农业的一个例证,因为土地税或地租几乎是中国君主收入的唯一源泉,为了使土地生产物又丰盈又有价值,“必须使国内各地方的交通既极自由,又极方便,极便宜” 。这对于并非主要依赖于土地税和地租的欧洲各国,就不那么重要了。但是,中国对农业的特别鼓励,“却归根到底实际上妨害了他们所爱护的农业”。停滞于农业的国策,带来的是农业停滞的结果。例如,中国政府和君主特别关心土地的耕作和改良,关心国内水道和陆路交通的扩展,是由于在中国实行一种可变额土地税。“中国帝王的主要收入,由帝国一切土地生产物的十分之一构成”,这种地税或地租,像欧洲的“什一税......

  1. 信息
  2.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秘书处
  3. 引论
  4. 第一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东方的影响
  5. 第一章 中国古代法律对日本的影响
  6. 第一节 儒学输入与日本法制
  7. 第二节 “大化革新”前中国古代法律对日本的影响
  8. 第三节 从“大化革新”到平安时代:隋唐法律对日本的影响
  9. 第四节 武家时代:明清法律对日本的影响
  10. 第二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朝鲜的影响
  11. 第一节 中国法律制度对古代朝鲜的影响
  12. 第二节 中国法律对高丽王朝法律之影响
  13. 第三节 中国法律对李氏朝鲜法律之影响
  14. 第四节 中国文化影响下的古代朝鲜法律思想
  15. 第三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南亚、中亚、西亚国家和地区的影响
  16. 第二节 中国法律文化对印度及其他国家的影响
  17. 第三节 东南亚诸国华侨对中国法律文化的传播
  18. 第四节 新加坡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运用
  19. 第五节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西亚国家和地区的影响
  20. 第二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
  21. 第四章 古代中世纪欧洲对中国法律文化的关注
  22. 第二节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欧洲的早期传播
  23. 第五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英国的影响
  24. 第一节 启蒙时期的英国人:中国“事物”作为评判标准
  25. 第二节 亚当·斯密:用经济的眼光看待中国长期停滞的原因
  26. 第三节 李约瑟:从科学角度看待中国儒学
  27. 第四节 科举制对英国的影响
  28. 第六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法国的影响
  29. 第一节 孟德斯鸠:对中国法律文化的批判与提取
  30. 第二节 魁奈:崇尚中国的典章制度
  31. 第三节 伏尔泰:宣扬中国德治主义法律文化的最著名代表
  32. 第四节 科举制对法国的影响
  33. 第七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德国的影响
  34. 第一节 莱布尼茨:“认识中国文化对于西方文化发展的重要性”之“第一人”
  35. 第二节 沃尔夫:孔子的殉道者
  36. 第三节 赫尔德:在一切领域反“中国癖”
  37. 第四节 黑格尔:拂去18世纪欧洲的“中国趣味”
  38. 第五节 韦伯:儒教伦理及其法律文化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39. 第八章 中国法律文化对美国的影响
  40. 第一节 何天爵:中国人身上有许多闪光的道德品质
  41. 第二节 昂格尔:中华帝国为什么没有走上法治之路
  42. 第三节 安守廉:解释中国法律文明较为广泛的特性
  43. 第四节 高道蕴:法治思想在中华帝国的早期确实存在
  44. 第五节 科举制对美国的影响
  45. 第九章 俄罗斯人对于中国法律文化的描述
  46. 第一节 中国与俄罗斯的早期交往
  47. 第二节 俄罗斯的“中国热”
  48. 第三节 中国文化典籍的翻译与研究
  49. 参考书目
  50. 本卷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