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更理性的人:法律如何实现正义_翟志勇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翟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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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吗? 有这样一句法律格言:“要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这句话听起来能量满满,非常符合中国人的正义观:无论付出多大代价,正义必须被实现。但如果你是立法者,你会为了实现正义,不惜一切代价吗?更不用说天崩地裂了。事实上立法者不会,有时立法者仅仅为了效率,就会牺牲正义,这又是为什么呢? 欠债还钱并非天经地义 中国人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甚至还会说父债子还,人死债不烂。这都是在说:欠的债,总是要还的。不过这种朴素的认知,在法律上并不成立。在法律上,不但父债子还不成立,欠债还钱也并非天经地义,有时人欠了债,竟然也可以不还。 我在学校教法律,经常会有人向我咨询各种法律问题。有一天,一位老同学给我打电话,说:“老翟啊,五年前我借给朋友五万块钱,本来约定半年后还钱的,结果半年后我向他要了一次,他说暂时没钱,等有钱了再说。可是后来他一直没还,现在我去要,他说没钱还,还撂狠话说,他就不还了。你说我咋办啊?” 于是我就问我的老同学:在这几年中,你有没有找他要过?他说没有啊,一开始不好意思要,毕竟是朋友,张不开嘴,不好意思天天催,后来慢慢就忘了,一直拖到现在。我告诉他:那你这个钱,恐怕是要不回来了。 我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法律上有诉讼时效制度。 什么是诉讼时效呢?简单地说,就是当一个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他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比如向欠他钱的人要求偿还。否则这个期限一过,欠他钱的这个义务人就可以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也不会保护他。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三年未主张权利的,就过了诉讼时效。比如我这个老同学,借给朋友五万块钱,约定半年后还,但半年后没还,那么这时候就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了。而我这个老同学在自己权利受损的三年里都没主张权利,也就是没有要过债,那么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诉讼时效,你再去法院起诉,法院虽然也会受理案件,但会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有些人会质疑,说好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呢?诉讼时效怎么只有三年呢?立法者这不是助纣为虐吗?这不是鼓励大家逃避责任吗?这不是保护老赖吗? 真的是这样吗?立法者这么黑心吗?当然不是。诉讼时效制度从古罗马时期就已经有了,到现在已经延续了上千年。一个不公正的制度怎么会延续上千年呢?立法者不会这么愚蠢。那立法者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到底有什么道理呢?这就涉及立法者的效率思维。立法者必须在保护个人正义和保证社会秩序运转效率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在一定范围内,追求正义要让位于追求效率。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前面只是举了一个简单的私人之间借钱的例子。事实上,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各种各样非常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张三欠李四的,李四欠王五的,王五欠赵六的,赵六欠孙七的,孙七反过来又欠张三的,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三角债或多角债。在这个链条中,有一方不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可能就会影响整个债务链条的清偿,一方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可能就会影响到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这样的事情太多了,那么社会经济秩序可能就会紊乱,这不是立法者希望看到的,立法者希望不稳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尽快得到解决,这样才能稳定整个社会的交易秩序。 另外,立法者给权利人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权利人在三年内都不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那立法者为什么要终身保护权利人呢?你自己的权利你都不珍惜,立法者为什么要替你珍惜呢?如果债权人不积极行使债权,久拖不决,慢慢就会形成陈年旧账。如果将这些陈年旧账诉讼到法院,很多证据可能就找不到了,很多事情时间久了就不容易说清楚了,这就会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而司法资源从哪儿来的?都是来自纳税人的钱啊,别人为什么要替你的懒惰买单呢? 总而言之,就像法律谚语讲的,“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当然要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但这种保护不是绝对的。当权利人不积极行使权利时,立法者就会弱化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因为权利人不积极行使权利,有可能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运转效率,增加制度成本。这就是诉讼时效背后的效率思维,当对正义的追求已经影响到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时,追求正义要让位于追求效率。 立法者对效率的追求 讲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什么是立法者的效率思维了,但你可能仍觉得不公平,毕竟社会生活非常复杂,三年的规定也太机械、太教条了吧!就拿我那个老同学来说,他借钱给朋友,不好意思催要也是人之常情嘛。况且如果不是很好的朋友,他肯定不会借钱给那人,那既然是很好的朋友,如果到期不还就催要,总感觉情面上过不去,中国人爱面子嘛。其实你的这些想法,立法者也都明白,毕竟立法者也是普通人,所以所谓的立法者效率思维不是机械的、绝对的,而是灵活的、动态平衡的。 第一,所谓三年诉讼时效期间......

  1. 信息
  2. 引言 在法的门前,我们都是“乡下人”
  3. 01 法律能实现正义吗?
  4. 02 普通人为什么读不懂法律?
  5. 03 立法者和法官凭什么说了算?
  6. 04 你更喜欢包青天还是正义女神?
  7. 05 我们为什么无法摆脱“恶法”?
  8. 06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吗?
  9. 07 实现正义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吗?
  10. 08 犯罪是法律制造出来的吗?
  11. 09 疑难案件有唯一正确答案吗?
  12. 10 法律的生命源于逻辑还是经验?
  13. 11 没有证据就没有事实?
  14. 12 气死人真的不偿命吗?
  15. 13 法律如何避免“清官难断家务事”?
  16. 14 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说好话?
  17. 结语 “法盲”打开法律的正确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