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宪法课堂(彩绘版)(第二版)_中国法制出版社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
内容节选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1. 发展教育事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宪法第十九条从四个方面对教育事业发展作了规定: 1.1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教育事业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衰和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振兴中华离不开教育事业的发展,宪法把发展教育事业予以规定,体现了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 1.2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正规教育结构包括学前教育、初等义务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初等义务教育是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合格的劳动者所不可缺少的教育过程,因此,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课程一贯制设置,按“六三”学制或者“五四”学制安排。 1.3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宪法规定除了发展正规教育以外,国家还要通过各种途径,包括鼓励自学成才等方式,向广大公民普及文化基础知识,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而且教育的对象不仅仅是学生,还包括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 1.4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发展教育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和全民族的事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包揽教育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教育需求,所以必须支持、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如现有的民办教育机构、社区教育机构等都是社会力量参与教育事业的结果。 此外,“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学点小常识 汉语是我国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也是世界上作为第一语言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我国除汉族使用汉语外,回族、满族等也基本使用或转用汉语,其他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许多民族都不同程度地转用或兼用汉语。 现代汉语有标准语和方言之分。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宪法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0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言。汉语普通话是世界主要语言之一,也是联合国六种正式工作语言之一。 2. 发展科技事业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这表明我们要发展自然科学技术,奖励创造和发明,同时也要重视人文社会科学,注重普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近年来,我国的科学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在航天、深海、超级计算、核电等领域逐步走向世界前列。 3. 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卫生和体育事业是衡量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对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宪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在发展卫生医药事业时,要特别注重对我国传统中医药的继承和发扬,保护我国的医药文化和资源。宪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体育事业取得明显进步,涌现出一大批高水平运动员,同时群众性体育活动也日益丰富和活跃。 4. 发展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 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可以培养人们的人文精神,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宪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所以,我们要弘扬民族的优秀文化,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大力发展文化艺术事业,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这就要求公民在旅游时不能破坏名胜古迹和文物,学习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历史,做文明的游客。 课堂小结 1.我国正规教育结构包括:学前教育、初等义务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2.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经典题库·考考你~ 判断题 1.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 2.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 3.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
- 信息
- 前言
- 国家宪法日
- 第1课 宪法原则
- 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原则
- 人民主权原则
- 民主集中制原则
-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依法治国原则
- 第2课 宪法的制定修改与发展历程
- 宪法的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展历程
- 第3课 序言部分
- 宪法序言确定了国家的指导思想
- 宪法序言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
- 宪法序言确立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 第4课 国家性质
- 我国的政党制度
- 第5课 政权组织形式
- 我国的选举制度
- 第6课 国家结构形式
- 我国的行政区划
- 第7课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 非公有制经济
-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
- 我国的经济体制
- 第8课 精神文明建设
- 思想道德建设
-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
- 第9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公民的基本权利
- 公民的基本义务
- 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 第10课 国家机构
-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国务院
- 中央军事委员会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 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
- 监察委员会
-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 第11课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城市居民委员会
- 村民委员会
- 第12课 国家标志
- 国徽
- 国歌
- 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