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考试招生70年_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编

内容节选

第一章 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的恢复与健全(1977—1998年) 1977年,是新中国教育史上一个值得记忆的重要年份。在这一年,中断了10年的高考制度得以恢复,随之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也渐次走入正轨。迈入科学春天的中国,迎来了一个重整教育待后生的历史新时期。 一 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的恢复 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指出:“高等学校,特别是重点高等学校,凡是教师条件和科学研究基础比较好的,应从今年起,在办好普通班的同时,积极招收研究生。” 1978年1月,根据当时全国研究生招考面临的实际问题,教育部发布《关于高等学校一九七八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决定“将一九七七年、一九七八年两年招收研究生的工作合并进行,一次报名,同时考试,一起入学,统称为一九七八届研究生”。 经教育部批准,浙江省1978年有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浙江美术学院、浙江中医学院、温州医学院等7所高等学校恢复招收研究生,当年共招收研究生322人。 招生办法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文化考试、择优录取。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课,其中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不超过三门,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阅卷;复试要求考生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招生单位可着重复试专业课的相关内容。 到197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取消复试要求,初试的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共5门,仍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这一年,浙江省除1978年的7所高等学校继续招收研究生外,增加了浙江化工学院和浙江师范学院两所院校,共有98个专业、134个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计划招生数为323名。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招生院校初步录取的基础上,经省招委批准,当年共录取了189名研究生。其中绝大多数是在职人员,也有应届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在校进修生、下乡的知识青年,有不少是工厂的技术骨干和学校的骨干教师。 1980年,教育部确定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仍为5门,政治理论和外国语(英、俄、日)考试改为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这一年,浙江省招收研究生的单位有7所。浙江丝绸工学院为新增的招收研究生单位,浙江中医学院、浙江师范学院停招,浙江美术学院未录取考生。 恢复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利于培养高水平的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人才,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战略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二 学位制度的施行 1980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于1981年1月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招考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具有里程碑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条件如下:其一,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其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其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获得博士学位的条件如下:其一,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其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其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其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经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才有资格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等文件精神,浙江省于1981年召开了学位工作座谈会,并对提出申请各级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科(专业)进行审核。将理工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材料报送教育部审核,农、林、水院校上报农业部审核,医学院校上报卫生部审核,浙江大学、浙江美术学院报送教育部和文化部审核。1981年11月3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浙江省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有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等4所高校;获批学科点有20个;博士研究生导师有21人。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除上述4所高校以外,还有浙江美术学院、浙江中医学院、温州医学院等3所高校,共96个学科(专业)。1984年1月13日,国务院批准浙江美术学院为第二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工学院、浙江丝绸工学院、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为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增加12个,博士研究生导师增加17人。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增加3所,学科(专业)增加32个。1986年7月28日,国务院批准中国舰船研究院七一五研究所、浙江医学研究院为第三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

  1. 信息
  2. 《浙江教育考试招生70年》编写委员会
  3. 第一篇 新中国成立后的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考试招生(1949—1976年)
  4. 引言
  5. 第一章 过渡与改造: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浙江考试招生(1949—1952年)
  6. 第二章 考试招生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1953—1965年)
  7. 第三章 停考与推荐:曲折发展年代的浙江考试招生(1966—1976年)
  8. 大事记
  9. 第二篇 恢复高考和改革开放后的普通高校、中专考试招生(1977—2021年)
  10. 引言
  11. 第一章 恢复高考(1977—1978年)
  12. 第二章 考试招生基本格局的形成和调整(1979—2021年)
  13. 第三章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招生计划改革(1983—2021年)
  14. 第四章 科学选才的探索与实践(1983—2021年)
  15. 第五章 公平选才的探索与实践(1994—2021年)
  16. 第六章 新时代高考综合改革的先行先试(2012—2021年)
  17. 大事记
  18. 第三篇 成人高校、中专考试招生(1977—2021年)
  19. 引言
  20. 第一章 成人高校、中专考试招生的恢复与发展(1977—1999年)
  21. 第二章 新世纪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的新发展(2000—2021年)
  22. 大事记
  23. 附录
  24. 第四篇 恢复高考后的研究生考试招生(1977—2021年)
  25. 引言
  26. 第一章 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的恢复与健全(1977—1998年)
  27. 第二章 研究生考试招生的改革与发展(1999—2011年)
  28. 第三章 新时代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快速发展(2012—2021年)
  29. 大事记
  30. 第五篇 适应经济社会需要和教育终身化趋势的自学考试制度(1984—2021年)
  31. 引言
  32. 第一章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984—1992年)
  33. 第二章 自学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1993—2000年)
  34. 第三章 自学考试功能的拓展与升华(2001—2021年)
  35. 大事记
  36. 附录 浙江省高教自学考试历年报考人数和毕业人数
  37. 第六篇 教育评价改革中形成的高中会考与高中学考(1983—2021年)
  38. 引言
  39. 第一章 先行探索的浙江高中会考制度(1983—2005年)
  40. 第二章 从高中会考到高中学考的发展嬗变(2006—2021年)
  41. 大事记
  42. 第七篇 教师资格考试和其他非学历考试的实施与发展(1978—2021年)
  43. 引言
  44. 第一章 教师资格考试的探索与发展(1978—2021年)
  45. 第二章 外语类等级考试的实施与拓展(1987—2021年)
  46. 第三章 计算机类等级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发展(1992—2021年)
  47. 大事记
  48. 第八篇 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的考试招生制度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
  49. 引言
  50. 第一章 考试招生的管理机构和体制
  51. 第二章 考试招生管理的制度化
  52. 第三章 考试招生管理的信息化和手段现代化
  53. 第四章 考试招生服务体系的构建
  54.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