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第一分册:危害国家安全案 危害公共安全案(第十六版)_张润;张尊仆 编著;《最新执法办案实务丛书》编写组 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张润;张尊仆 编著;《最新执法办案实务丛书》编写组 编
内容节选
4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 概念 本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2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法规,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究:(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1支以上的;(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10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1枚以上的;(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7)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0克以上、雷管30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0米以上的;(8)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9)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上述司法解释从“数量”和“情节”两个方面对构成犯罪的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其第1条第1项至第7项,从“数量”上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只要达到上述数量标准的,就应当立案追究。第1条第8项从次数上作了规定,即“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应当立案。这里“多次”,应当是指3次以上。第1条第9项规定,“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应当立案。这主要是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未达到第1条第1项至第7项......
- 信息
- 修订说明
- 编写说明
- 1 背叛国家案
- 2 分裂国家案
- 3 煽动分裂国家案
- 4 武装叛乱、暴乱案
- 5 颠覆国家政权案
- 6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 7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案
- 8 投敌叛变案
- 9 叛逃案
- 10 间谍案
- 11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
- 12 资敌案
- 13 放火案
- 14 决水案
- 15 爆炸案
- 16 投放危险物质案
- 1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 18 失火案
- 19 过失决水案
- 20 过失爆炸案
- 21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案
- 22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 23 破坏交通工具案
- 24 破坏交通设施案
- 25 破坏电力设备案
- 26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
- 27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案
- 28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
- 29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案
- 30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案
- 31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
- 32 帮助恐怖活动案
- 33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案
- 34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案
- 35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案
- 36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案
- 37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
- 38 劫持航空器案
- 39 劫持船只、汽车案
- 40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案
- 41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
- 42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
- 43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
- 44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
- 45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
- 46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案
- 47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案
- 48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
- 49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
- 50 丢失枪支不报案
- 51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
- 52 重大飞行事故案
- 53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案
- 54 交通肇事案
- 55 危险驾驶案
- 56 妨害安全驾驶案
- 57 重大责任事故案
- 58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
- 59 危险作业案
- 60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 61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
- 62 危险物品肇事案
- 63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
- 64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
- 65 消防责任事故案
- 66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