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第一分册:危害国家安全案 危害公共安全案(第十六版)_张润;张尊仆 编著;《最新执法办案实务丛书》编写组 编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张润;张尊仆 编著;《最新执法办案实务丛书》编写组 编

内容节选

4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 概念 本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2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管理法规,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究:(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1支以上的;(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10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的;(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1枚以上的;(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7)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0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0000克以上、雷管30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0米以上的;(8)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9)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上述司法解释从“数量”和“情节”两个方面对构成犯罪的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其第1条第1项至第7项,从“数量”上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只要达到上述数量标准的,就应当立案追究。第1条第8项从次数上作了规定,即“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应当立案。这里“多次”,应当是指3次以上。第1条第9项规定,“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应当立案。这主要是指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未达到第1条第1项至第7项......

  1. 信息
  2. 修订说明
  3. 编写说明
  4. 1 背叛国家案
  5. 2 分裂国家案
  6. 3 煽动分裂国家案
  7. 4 武装叛乱、暴乱案
  8. 5 颠覆国家政权案
  9. 6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10. 7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案
  11. 8 投敌叛变案
  12. 9 叛逃案
  13. 10 间谍案
  14. 11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
  15. 12 资敌案
  16. 13 放火案
  17. 14 决水案
  18. 15 爆炸案
  19. 16 投放危险物质案
  20. 17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1. 18 失火案
  22. 19 过失决水案
  23. 20 过失爆炸案
  24. 21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案
  25. 22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26. 23 破坏交通工具案
  27. 24 破坏交通设施案
  28. 25 破坏电力设备案
  29. 26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
  30. 27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案
  31. 28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案
  32. 29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案
  33. 30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案
  34. 31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案
  35. 32 帮助恐怖活动案
  36. 33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案
  37. 34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案
  38. 35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案
  39. 36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案
  40. 37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
  41. 38 劫持航空器案
  42. 39 劫持船只、汽车案
  43. 40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案
  44. 41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
  45. 42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案
  46. 43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案
  47. 44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
  48. 45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
  49. 46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案
  50. 47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案
  51. 48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
  52. 49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
  53. 50 丢失枪支不报案
  54. 51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
  55. 52 重大飞行事故案
  56. 53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案
  57. 54 交通肇事案
  58. 55 危险驾驶案
  59. 56 妨害安全驾驶案
  60. 57 重大责任事故案
  61. 58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案
  62. 59 危险作业案
  63. 60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64. 61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
  65. 62 危险物品肇事案
  66. 63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
  67. 64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案
  68. 65 消防责任事故案
  69. 66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