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法律前沿:立法、案例与展望_姜川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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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用卡纠纷的在线诉讼解决机制 信用卡作为一种支付结算与循环信贷相结合的金融产品,近年来在我国呈现飞速发展的态势,根据央行公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全国共开立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6亿张。伴随着信用卡数量的增长,各类信用卡纠纷也层出不穷,传统的线下诉讼模式越来越难以满足审判需求。2022年1月1日,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本次修法正式将在线诉讼纳入规范,结合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诉讼模式已经成为未来司法发展的趋势。在线诉讼这一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为破解信用卡纠纷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信息时代的解决路径。 一、信用卡纠纷案件的类型与特点 (一)信用卡纠纷的类型 信用卡四方结构的各方也是法律争议的各方,依据争议各方之间的关系可以将信用卡纠纷划分为三类:其一,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的纠纷;其二,第三人与银行/持卡人之间的纠纷,包括盗刷、租借卡、冒领等问题,此类问题往往可以通过追究发卡行的责任而转化为第一类纠纷;其三,持卡人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此类纠纷往往会同时涉及发卡行。无论从数量还是类型上,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的纠纷都占据最为主要的纠纷类型。 按照持卡人是否认可银行操作可以将信用卡纠纷划分为两类:其一,持卡人认可银行操作真实性的纠纷,包括持卡人因为经济条件恶化而无法偿还欠款,对逾期后的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的异议,对年费的异议等类型;其二,持卡人否认银行操作真实性的纠纷,包括盗刷纠纷、系统延时产生的纠纷、争议事件导致的征信纠纷、额度调整纠纷等。 (二)信用卡纠纷的特点 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多。我国信用卡纠纷案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通过中国司法大数据服务网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文书的数据统计显示,2019年我国公开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为393050件,连续7年呈增长态势。从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来看,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统计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778件、2372件、4507件,三年内案件数量增长6倍。北京市昌平区法院2020年发布的《金融审判与金融风险防范白皮书(2015-2020)》显示信用卡纠纷是涉银行金融商事案件中最为突出的案件类型,纠纷占比高达71.8%,且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信用卡纠纷案件标的额小。虽然依据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的《银行卡审判白皮书》统计,信用卡纠纷标的额的上限及大标的额信用卡纠纷案件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的司法大数据栏目中以“信用卡纠纷”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不难发现我国法院过往审判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主要以标的额十万元以下的小额纠纷为主。该数据库所统计的标的额司法大数据信息如下: 图2 信用卡纠纷案件标的额状况(威科先行网) 信用卡纠纷案件相似度高。从中国大数据司法服务网的统计信息来看,从2016年到2019年连续四年的数量排名前四的案件争议焦点都是保持不变的,皆为违约金争议、滞纳金争议、利息争议和手续费争议,并且该四类焦点占比极大,2019年占到了总量的99.06%,可见信用卡纠纷案件主要围绕这四类焦点展开,案件之间的相似度较高。笔者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信用卡纠纷”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截至2022年1月25日,按照隔三抽一的随机抽样方式抽选50例进行分析,发现其中49例都是信用卡违约案件,主要为发卡行起诉持卡人偿还本息及违约金,剩余1例为以信用卡为工具的民间借贷纠纷。 二、在线诉讼处理信用卡纠纷的优势 在线诉讼是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于传统诉讼模式之中的产物,以互联网平台为纽带架构起争议双方主体与法官之间沟通的桥梁,打破了传统诉讼的时空限制,在文书送达、信息传递、证据提交、异地开庭等方面具有天然的成本优势,与信用卡纠纷案件具有高度的适配性。 (一)节约诉讼双方的成本 现有的信用卡领用合同中关于纠纷解决的管辖规定大概可以分为五类:持卡人所在地(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所在地(如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合同签订地(如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银行分支机构(如北京银行、中国银行等),以上几类的选择组合(如兴业银行)。无论何种管辖模式都涉及双方当事人外出参加诉讼,交通、住宿成本不菲,时间、精力代价高昂,大量的信用卡纠纷都是持卡人缺席判决就可以说明这点。 而通过在线诉讼的方式,当事人不受空间限制,不必到固定的地点完成诉讼行为。非同步审理机制的运用更使得当事人可以合理安排时间,不受固定时间的约束,还为持卡人作为相对弱势方发表意见预留了充分的准备时间,使辩论陈述更加灵活自如。 (二)节约司法成本 由于信用卡纠纷具有案件量庞大、案件相似度高的特点,采取线上诉讼方式有助于实现案件的规模化处理,批量立案、批量审判、批量撰写文书,可以节约法院的人力、物力,缓解我国当前基层法院案多......

  1. 信息
  2. 第一章 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电子支付
  3. 第一节 银行卡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角色
  4. 第二节 “十四五”规划中的电子支付:功能与方向
  5. 第二章 电子支付的民事法律规制框架
  6. 第一节 《电子商务法》电子支付条款适用范围
  7. 第二节 《银行卡规定》的产生、守成与创新
  8. 第三章 电子支付的错误支付责任
  9. 第一节 伪卡盗刷民事责任的分担规则与经济分析
  10. 第二节 伪卡盗刷案件的举证责任与实践反思
  11. 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下盗刷险的变革
  12. 第四章 电子支付工具的利息争议
  13. 第一节 信用卡违约金最低收费限额应当取消
  14. 第二节 4倍LPR时代的信用卡利率上限
  15. 第五章 电子支付的社会义务
  16. 第一节 可疑支付审核的权力与责任分配
  17. 第二节 视障人士在信用卡办理中的特殊权利保护
  18. 第六章 生物识别信息支付的法律争议
  19. 第一节 刷脸支付的特殊性及其法律问题
  20. 第二节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作为验证手段的法律因应
  21. 第七章 电子支付的在线纠纷解决
  22. 第一节 信用卡纠纷的在线诉讼解决机制
  23. 第二节 信用卡纠纷的网络仲裁解决机制
  24. 第八章 电子支付的刑事法律规制
  25. 第一节 《信息网络犯罪司法解释》的支付业适用
  26. 第二节 “剑指”地下钱庄的司法解释对电子支付的影响
  27. 第三节 类型化视野下薅信用卡积分行为的犯罪化
  28. 第四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限缩适用及其影响
  29. 第九章 电子支付的全球视野新发展
  30. 第一节 欧洲支付计划的兴起与展望
  31. 第二节 国家化电子支付计划的兴起
  32. 附录一 欧盟《第二支付服务指令》(PSD2)简介
  33. 附录二 欧盟《第二支付服务指令》(第2015/2366号指令)
  34. 第一编 主题、范围和定义
  35. 第二编 支付服务提供商
  36. 第三编 支付服务的条件透明度和信息要求
  37. 第四编 与支付服务的提供和使用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8. 第五编 解决争议的替代性争议解决(ADR)程序
  39. 第六编 委托法案和监管技术标准
  40. 第七编 支付最终条款
  41. 附件I 支付服务
  42.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