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研究_梁开银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梁开银
内容节选
第一节公平互利: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价值取向 如果说前述联合国大会《宣言》和《宪章》提出并确立了公平互利的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话,那么,双边投资条约则为公平互利原则的运用或实践提供了最佳领域。一方面,双边谈判,是一个以平等为基础,追求利益公平的博弈过程;另一方面,国际投资又是互利互惠的经济活动,所以,双边投资条约必须以公平互利为价值取向和原则基础,否则,本质上不可能产生主权国家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尽管国际范围内关于何为公平互利以及公平互利能否或者是否取代了平等互利成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尚存在一定争议,但是,这些不同意见或争议丝毫不会影响公平互利成为双边投资条约,特别是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价值追求和法理基础。 一、公平互利的基本内涵 (一)公平互利的含义参见陈安:《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87页。参见何志鹏:《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123页。 国际经济法中的公平互利原则,与国际公法中传统意义上的平等互利原则,既有密切联系,又有重要区别。平等并不等于公平。公平(equity)与平等(equality)有时是近义的,有时却是大相径庭的。在某些场合和特定条件下,表面上的“平等”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反之,表面上的“不平等”却是公平的。如果说平等原则侧重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和地位的确定的话,那么,公平原则则是强调各个主体最终的实际利益的合理配置。要求各国地位和权利平等,体现了最基本或形式上的公平,但并不一定必然导致实质性公平的实现。正因为如此,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努力争取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过程中才逐步打出了“公平”的旗帜,不再满足于形式上的平等,而要寻求实质上的公平。公平互利原则因此而产生。公平互利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平等互利的真实含义,丰富了平等互利的内容,是平等互利原则的重要发展。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强调公平互利,究其实质,乃在于树立和贯彻新的实质平等观。对于经济实力相当、地位平等的同类国家说来,公平互利在于原有平等关系的维持;对于经济实力悬殊,实际地位不平等的不同类国家说来,公平互利在于对原有形式平等关系或虚假平等关系的纠正以及新的实质平等关系的创设。 公平互利原则的提倡,体现了对殖民经济的彻底的、历史性的否定,反映了发展中国家要求摆脱贫困、实现富裕的愿望,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或把握:第一,当国际社会对经济问题进行协调时,国家之间地位是平等的;第二,当国家对涉外经济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和控制时,给予本国人和外国人,以及来自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之间的待遇应当是公正的,也就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之中,在市场交易之中,给予交易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第三,在各种形式的经济交往过程中,行为的目的应当是各方都获取好处。 关于公平的内涵,可以从不同层次来解释。第一个层次,是一种算术意义上的平等。传统的伦理学认为,公平和平等是等同的。正如经济学上时常比喻的,公平是对一块蛋糕的平均分配。通过这种平等,所有的社会主体都得到同样的收益。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平等经常是不必要、不现实的。只有在某些法律领域,比如民事法律关系中计算赔偿问题,才可能用到这种方法。第二个层次,是指机会的平等、法律地位的平等。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公平即平等”。这种公平的含义是在几何意义上讲的,财产、荣誉的分配与个人的地位贡献等成比例。“所有的人都同意应按照各自的价值分配才是公正。”“不平等被认为是,而且事实上也是公正的。”在国际经济领域,公平的含义源于国际法上的平等、互惠。第三个层次,承认起点的差距,在这种差距的基础上达到效果的平等。不仅要求在形式上平等,而且要求实现实质上的平等。这是公平的新主张,是一种进步。人们已经认识到,平等不等于公平。如果说平等原则侧重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的确定的话,那么公平原则则是要强调各个主体最终的实际利益。要求各国地位的平等和权利的平等体现了最基本的公平,也是寻求尽可能公平的前提条件,但这并不一定导致实质性的公平。Jacques P.Thiroux&Keith W.Krasermann, Ethics:Theory and Practice, Prentice Hall,2008,p.123. 公平互利原则应当包含三个基本要素,即平等、互利和公正,平等是公正和互利的前提,互利是平等与公正的结果,公正则是平等与互利的实质要求。 平等互利原则成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国际社会发展的结果,但是,由于缺少了公正的要素,平等互利可能演变为实质的不平等或不互利。 国际经济实践表明,国际社会在所谓“平等”的基础上,大量的财富向发达国家聚集,而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平等地位之后仍然处在贫困线的边缘。从国际关系发展史来看,现存的国际经济秩序是以往的历史事实的积存。而这些历史事实一直是强者对弱者的政治压迫、军事侵略和经济掠夺。在这种前提下,......
- 信息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出版说明
- 内容摘要
- 缩略语表
- 第一章 研究背景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的述评
- 第三节 观点与创新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思路
- 第二章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文本演变的考察
- 第一节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文本的沿革
- 第二节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文本要素的变化
- 第三节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文本法方法的革新
- 第三章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本质的分析
- 第一节 条约本质类型化研究的价值
- 第二节 条约本质认识的一般原理
- 第三节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本质认识与国家契约
- 第四节 双边投资条约本质之于中国实践的要求
- 第四章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公平互利原则及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定位
- 第一节 公平互利: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价值取向
- 第二节 公平互利:中国双边投资条约发展的逻辑起点
- 第三节 公平互利之于“待遇标准”的要求: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原则化
- 第五章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法方法的优化
- 第一节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法方法论分析
- 第二节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规范的改良:原则+规则
- 第三节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法方法优化
- 第六章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模式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转型
- 第一节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冲突条款模式的转换
- 第二节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转型
- 第七章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缔约实践的策略
- 第一节 中国BIT模式和范本的具体选择
- 第二节 美国BIT示范文本2012年之修订
- 第三节 中国应对美国BIT示范文本2012年修订的策略
- 第八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2012年美国BIT示范文本
- 附件A 习惯国际法
- 附件B 征收
- 附件C 文件送达
-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