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争议三十六计:企业家必知的诉讼策略_毕宝胜;陈正刚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毕宝胜;陈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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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欲擒故纵:股东滥用权利承担责任 知识要点:股东滥用权利责任承担 计策释义 欲擒故纵:逼则反兵,走则减势。紧随勿迫,累其气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 逼迫敌人太紧,可能致使敌人拼死反扑,若让其逃离则可使其势力减散。紧随敌人但并不逼近,使其劳累,斗志消散,而后再擒拿敌军,不动兵器杀戮,有耐心就会有吉祥的卦象。 欲擒故纵,可以理解为欲取故予。此计中,“擒”是目的,“纵”是方法。欲擒故纵要做到能“纵”出去,还能“擒”回来,“纵”不是任其作乱,而是给予其一定的宽松度,然后时刻关注,必要时再采取措施。古人有“穷寇莫追”的说法,实际上,不是不追,而是看怎样去追。把敌人逼急了,他们只得集中全力,拼命反扑,不如暂时放松一步而尾随之,使敌人的势力在逃窜中愈加松懈、分散,然后再伺机歼灭。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时常发生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滥用股东权利,在公司有可供分配利润而不予分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在股东会投反对票、要求股权回购甚至解散公司等途径维护权益,也可以“欲擒故纵”,待收集好相关证据资料,提起诉讼强制盈余分配,同时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张赔偿责任,一招制敌。 裁判摘要 在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中,虽请求分配利润的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但当有证据证明公司有盈余且存在部分股东变相分配利润、隐瞒或转移公司利润等滥用股东权利情形的,诉讼中可强制盈余分配,且不以股权回购、代位诉讼等其他救济措施为前提。 在确定盈余分配数额时,要严格公司举证责任以保护弱势小股东的利益,但还要注意优先保护公司外部关系中债权人、债务人等的利益,对于有争议的款项因涉及案外人实体权利而不应在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中作出认定和处理。 有盈余分配决议的,在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在公司与股东之间即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若未按照决议及时给付则应计付利息。而司法干预的强制盈余分配则不然,在盈余分配判决未生效之前,公司不负有法定给付义务,故不应计付利息。 盈余分配是用公司的利润进行给付,公司本身是给付义务的主体,若公司的应分配资金因被部分股东变相分配利润、隐瞒或转移公司利润而不足以现实支付时,不仅直接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利益受损的股东可向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张赔偿责任。案例名称:甘肃JL门业有限责任公司诉庆阳市TY热力有限公司、李某军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 案号:(2016)最高法民终528号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原告:甘肃JL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JL门业公司) 被告:庆阳市TY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Y热力公司)、李某军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8期(总第262期) 基本案情 TY 热力公司股东为TY工贸公司和JL门业公司,TY工贸公司持股比例60%,JL门业公司持股比例40%。 2006年10月,TY热力公司受让取得某地46200.4平方米市政设施建设用地。 2009年9月29日,庆某市人民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决定对TY热力公司进行整体收购,收购内容包括资产和土地两大项。收购价款除政府已拨付的支持资金和截至2009年8月15日TY热力公司已收取的城市供热配套费(共计3234.72万元)外,政府再支付7000万元。 10月6日,该市西某区人民政府(甲方)与TY热力公司(乙方)签订《庆某市西某区新区集中供热站工程回购合同》。2010年7月10日,庆某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TY热力公司支付资产转让余款57616003.25元。 TY热力公司被庆某市人民政府收购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进行财务清算,TY热力公司认可公司存在盈余,但不能提供具体盈余数额。经JL门业公司申请,一审法院委托的甘肃茂某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甘茂会审字[2015]第52号《审计报告》,结论为:截至2014年10月31日,TY热力公司清算净收益75973413.08元。 TY热力公司《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十五条规定,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公司从当年税后利润中弥补上一年度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该《审计报告》载明,TY热力公司应收账款33900000元,系2010年9月8日转入XSJA公司,于2013年7月30日收回1000000元,清算数32900000元;其他应收款21694383.08元中,XSJA公司占12988795.65元。 JL门业公司起诉认为,李某军利用其TY热力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和控制地位,滥用职权,拒绝利润分配,不断严重损害公司和股东......

  1. 信息
  2. 前言
  3. 第一章 公司设立与股东出资
  4. 识破瞒天过海:实质判断公司设立行为
  5. 看清浑水摸鱼:设立中的公司如何担责
  6. 谨慎抛砖引玉:解读股权众筹法律风险
  7. 明辨树上开花:起诉虚假出资股东补缴
  8. 学会关门捉贼:股东出资不实承担责任
  9. 慎用空城之计:公司减资的程序与义务
  10. 第二章 股东资格与股权代持
  11. 警惕声东击西:认定股东资格参考因素
  12. 谋划围魏救赵:股东资格如何发生继承
  13. 避免上屋抽梯:名股实债的认定和效力
  14. 适时无中生有:认定股权代持法律关系
  15. 明察暗度陈仓:判断股权代持关系效力
  16. 枉费远交近攻:隐名股东如何维护权益
  17. 第三章 股东权利与股东责任
  18. 妙用打草惊蛇:股东知情权实现与救济
  19. 杜绝以逸待劳:股东如何请求盈余分配
  20. 防范偷梁换柱:异议股东如何请求回购
  21. 识别苦肉之计:约定同股不同权可有效
  22. 巧用欲擒故纵:股东滥用权利承担责任
  23. 聚集李代桃僵:一人公司财产混同问题
  24. 第四章 股东决议的作出与效力
  25. 统筹擒贼擒王:股东会召集权主体资格
  26. 择机反客为主:股东会决议表决权规则
  27. 排查连环计谋:伪造签名虚假决议无效
  28. 破除笑里藏刀:一致行动协议效力认定
  29. 制约借刀杀人:章程约定处罚权的效力
  30. 实施调虎离山:如何通过决议开除股东
  31. 第五章 股权转让的风险及防范
  32. 适当指桑骂槐:辨股权转让及让与担保
  33. 监督金蝉脱壳:瑕疵股权转让责任承担
  34. 破解假道伐虢:优先购买权规避及应对
  35. 洞悉美人计策: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条件
  36. 揭穿假痴不癫:关于股权转让情势变更
  37. 果断釜底抽薪: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
  38. 第六章 公司解散与清算
  39. 活用借尸还魂:如何延续公司营业期限
  40. 切勿隔岸观火:清算义务人的范围认定
  41. 追索顺手牵羊: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责任
  42. 直击反间计策:公司僵局的认定和救济
  43. 无奈走为上计:解散公司之诉主体资格
  44. 遏制趁火打劫:破产中个别清偿可撤销
  45. 本书主要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