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们消失的利润: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案例与启迪_邬展霞 编著_AZW3_MOBI_EPUB_PDF_电子书(无页码)_邬展霞 编著

内容节选

三、案例选自:文尾参考文献[13]。美国属地企业P公司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案例 【案例背景】 美国母公司P及其两个子公司:S1在美国本土,S2在苏格兰。企业集团共同生产一系列专业分析仪器供实验室研究使用。 从功能上看,S1(属地公司)负责组装中间器件,S2(苏格兰的子公司)生产销往欧洲的成品仪器仪表产品,而P生产美国市场成品。研究和设计功能统一由美国P专门执行。S1纳税人选择适用936(H)条款的费用分摊方法,因此,S1有义务贡献部分P的研发预算(根据其所占全球销售额的比例),并拥有P公司制造的、与生产产品有关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同时在S1直接对外销售时定价。S2适用于482条款的成本分摊协议,需按照从这一联合研究的合理预期收益的比例承付P的研发支出,并因此获得最终研究成果的一定权利。 S1提供组件给S2和P;S2出售成品给欧洲经销商,S1、S2都没有进行市场营销或销售的功能,其费用低于行业费用,P直接销售给美国最终用户,并与在亚洲的分销商无关。P及其在欧洲的销售子公司执行了营销和销售的功能。 S1通过成本加成法确定其对S2和P的转让价格,即成本加成法,为其成本的90%。S2出售给欧洲分销商的转让价格是经482条款调整后的转让价格。对价格的审查一年进行一次。 【税务认定】 税务局认为,上述转让价格和R&D的交叉收费导致P,S1和S2的税前综合收入比例为:S2将近赚取了税前合并收益的大约一半;S1和P平分剩余部分,各自为25%。然而,P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大约为S2的10倍,为S1的15倍。按照资产收益率计算,上述收益分配结果极不合理。因此,税务局质疑:· S1成本加成法详见第二章第五节第一小节的介绍。 销往S2和P的成本加成法使用不当 ; · 成本分摊协议在S2和P之间的有效结构,以及S2对于共同研究贡献的合理性。 【调整过程】 (1)运用936(H)条款的调整:属地公司(S1)与美国母公司(P) 纳税人目前的成本加成法,加成额为成本的90%,但没有证据或经验等证明其符合独立交易原则。S1提供的是组装功能,并包含了对成本分摊下的无形资产的回报。税务局为了确定这一金额的合理性,拟寻找一家类似于S1的独立公司,它们有类似形式和水平的风险,并有相似价值的无形财产。找寻无果。税务局转而把S1的业务分割为两项:简单生产活动、研发投资。 对于生产活动的转让定价调整:第一步,寻求功能可比的美国公司样本获得独立交易的加成值。样本由四家独立、公开上市的企业构成。样本公司跨年度平均加成值为商品成本的至少20%;第二步,按照美国的生产要素成本上调S1的成本基数以反映其劳动力的节约,并应用20%的加成率;第三步,把人力成本节约值加到S1组装业务的公允毛利基数上。 对于研发投资活动的转让定价调整:由于公司并没有记录每个研发项目获得的回报,因此无法精确估计其收益。通过大量相关私人部门创新活动回报的经济学实证与案例研究,税务局采用了创新活动的经济学分析(基于生产率增长模型)方法:假设S1研发投资活动每年均获得回报,计量经济学分析表明,研发活动的总体回报率通常在17%到45%不等。研究表明,公司从事内部和合作性研究获得的收益要远高于公司专门从事内部项目研究。5同时,从57个创新投资案例中发现,私人回报率中值最低达到25%,最高到达36%。税务局因此允许S1在其成本分摊中有35%的回报,并进行了盈利调整。 (2)运用1968年条例的调整方法:来往于苏格兰子公司S2 S2从S1购买部件,支付费用分摊的贡献给P,收取了来自经销商支付的完工产品售价。前文中,向下调整了S1的零部件销售价格(等同于S2的组件采购价格),这使得S2的收入会随之向上调整。因此,需要额外调整并重新计算S2到P与成本分摊协议相关的交叉费用,以及S2使用但尚未支付给P的预先存在的无形资产的购买价格。 S2成本分摊贡献的调整:1)预期收益的衡量指标——利润还是销售额?1968年的规定下,一项合作研究中的成本贡献应与共享研究的产出收益成比例。此案中,S2某年的成本费用分摊金额应按照其在集团全球总销售额中的比例来分配总的无形资产,审计年度这一数值约为1/3。然而S2享有的利润约为一半。问题在于:参加一个成本分担协议,并获得进入据此最终开发技术的优势,可以通过利润或销售额指标衡量吗? 理论上讲,共同拥有的技术相对收益,可以通过该技术带给业主各自的净收益流量来衡量,而不是其收入指标。任何有形或无形资产的价值,通常由其预计产生的净收益流量的折现获得。同样,来源于无形资产投资的经济收益,也应该通过由此赚得的增量利润和相关的必要支出来衡量,而不是用销售额指标。在另一方面,一些真正独立交易原则下的合作研究企业为分配共同研发费用采用了完全不同的分配基础,在所有参与者之间平等分配成本,或者在销售收入的基础上进行分配。 在本......

  1. 信息
  2. 前言
  3. 第一章 全球一瞥: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之现状
  4. 一、 全球转让定价的普及性
  5. 二、 无形资产跨国贸易格局
  6. 三、 贸易格局的成因及影响
  7. 四、 跨国公司无形资产转让形式
  8. 五、 跨国公司无形资产转让动机的理论与实务
  9. 第二章 税制概览: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基本概念与原则、方法
  10. 一、 无形资产的范畴研究
  11. 二、 无形资产的属性特征
  12. 三、 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特点
  13. 四、 转让定价管理的基本原则
  14. 五、 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其选择
  15. 六、 无形资产的估值技术
  16. 七、 成本分摊协议下的无形资产转让
  17. 八、 商业重组下的无形资产
  18. 第三章 追溯历史:美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法规制演变历程
  19. 一、 美国转让定价税制历程:转让定价先驱之路
  20. 二、 美国转让定价税制框架
  21. 三、 1968年的法规的相关修订
  22. 四、 1986年的税法变革
  23. 五、 1988白皮书
  24. 六、 1992年的建议法规
  25. 七、 1993年的暂时条例
  26. 八、 1994年以后的482条款
  27. 九、 美国属地企业的转让定价法规:国内税收法典第936(H)节
  28. 十、 无形资产估值规章:第338条款
  29. 十一、 企业重组中无形资产问题的特殊考虑——338条款
  30. 第四章 案例赏析:美国税务法庭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案例
  31. 一、 美国LILLY公司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案例
  32. 二、 美国XYZ公司剩余利润分割法案例
  33. 三、 美国属地企业P公司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案例
  34. 四、 美国跨国医疗设备公司无形资产分类案例
  35. 五、 美国USdrug公司转让定价定期调整案例
  36. 六、 美国跨国香水集团内许可费率定价案例
  37. 七、 葛兰素史克公司无形资产所有权争议案例
  38. 八、 美国HCA公司无形资产性态及所得分配案例
  39. 九、 美国凯悦集团公司无形资产价值判断案例
  40. 十、 美国Veritas软件公司成本分摊协议案例
  41. 十一、 Xilinx公司成本分摊协议案例
  42. 第五章 深度讨论:转让定价的无形资产何时存在
  43. 一、 关于无形资产存在性的属性
  44. 二、 无形资产存在性的世界性讨论
  45. 三、 各国财税法规关于无形资产属性的讨论
  46. 四、 无形资产存在时点的判断
  47. 第六章 各国争鸣:基于转让定价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归属于谁
  48. 一、 所有权的不同概念
  49. 二、 美国关于无形资产所得所有权界定的主要规定
  50. 三、 独立交易原则对所有权的要求
  51. 四、 经合组织利润分配报告的观点
  52. 五、 其他国家的税收法规
  53. 六、 各国法庭判例
  54. 七、 关于知识产权所有权问题的对比
  55. 第七章 会计困惑:无形资产转让形式与实质的判断
  56. 一、 与所有权相关的无形资产转让
  57. 二、 各国法院关于无形资产转让实质的判例
  58. 三、 国际观点
  59. 四、 国际对比及结论
  60. 第八章 超级困惑:成本分摊协议、市场知识产权和“来回授权”
  61. 一、 平常成本贡献协议下知识产权收益的分配
  62. 二、 不拥有商标或商品名称关联方营销活动的收入分配
  63. 三、 营销知识产权的收入分配
  64. 四、 来回授权(roundtrip)
  65. 主要参考文献